近日新聞報導,高雄田寮鹿埔里發現一隻野生梅花鹿屍體,有當地組織立刻邀請媒體採訪,並促請劃設動物保護區以保護野生動物…,細細閱讀該組織的相關發文發現,其實該組織目前正在針對該地區某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進行抗議,是否藉題發揮不得而知。
然而,長期居住當地的筆者認為,生態保育雖重要,但認清破壞生態的原兇才是關鍵,台灣近年來因為非法棄置與環保蟑螂的惡意操作下,被汙染的自然環境不計其數,如何透過適當的開發進行環境控管,遠比看見一頭鹿屍便增設一座保護區,來得正確有效。
事實上如同高雄市農業局回應媒體所指出,自然野生動物原本就有可能四處移動,僅憑一頭鹿屍便要設立動物保護區,條件實在不充足。根據筆者了解,野生的純種臺灣梅花鹿早於民國58年就在野外絕跡,目前台灣現有的鹿群均屬於復育成功的非原生種,也因為復育成功,梅花鹿已脫離保育動物的規範,而田寮鹿埔里早期有養鹿場,後來因傳染病爆發而關門大吉,現在所見的便可能是當時被遺棄的鹿群後代,該組織假稱在地民眾促請設立保護區的言論,實際上並未真正體察在地民眾的需求,據悉在2015年林務局打算在苗栗縣劃設石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時便引發不少反彈聲浪,因為不少農民世代耕種的山林、田地一旦被劃設為保育區,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將被受限,甚至亦不能捕殺一般類野生動物、採集或砍伐植物等,必要時,還得依法被徵收或撥用土地,許多民眾根本不能接受!
事實上,台灣已設立的各類自然保護區總數多達95處,已佔去臺灣總面積19%,然而保育的速度,永遠趕不上被濫砍濫伐跟偷埋偷倒廢棄物汙染的腳步,近年來臺灣各縣市不斷傳出廢棄物危機,一下焚化爐歲修又造成垃圾堆置,一下違法棄置掩埋謀取暴利等事件頻傳,這些無處可去、無人控管的廢棄物四處流竄所造成的環境汙染,無論我們再怎麼劃設保護區都沒有用,根據環保署的資料顯示,台灣每年會產出體積超過十座 101 大樓必須以掩埋來處理的事業廢棄物,如果不能進行適當的管控,這些廢棄物才會變成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的元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