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普遍低薪、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導致人員流動,無法維持服務品質。監察院今(3)天表示,衛福部應正視勞權意識提升,速謀改善對策,監察院已通過監委王幼玲、田秋堇所提的調查報告,糾正衛福部。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全台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日前公布「2018台灣社工工作服務產業勞動權益調查」,發現社工普遍有低薪、超時工作沒有加班費等問題,反成為弱勢。監察院日前通過王幼玲、田秋堇的調查報告,糾正衛福部。
監委指出,現行全國社工有60%在民間組織服務,調查發現其中約52%社工每月薪資在新台幣2萬5000元至3萬4999元間。衛福部2015年委託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辦理「社會工作者勞動薪資調查研究」結果,有21.2%社工人員實際領到的薪資低於應領到的薪資。
監委表示,全台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曾公布「2018台灣社工工作服務產業勞動權益調查」也顯示,社工身處高壓工作環境,但勞動條件不佳,經常加班卻沒有加班費只能補休,或者放棄補休,少數更有薪水未全額給付等情形,難以吸引專業資深社工投入,導致實務經驗無法傳承,有損提供服務的品質。
監委表示,衛福部漠視地方政府對於委託社福團體辦理法定社會服務的經費,長期未編列加班費等人事及行政經營成本,衍生社工延長工時,降低勞動條件,導致人員流動,無法維持專業服務品質,造成惡性循環,核有怠失,衛福部應協助地方政府確實改善。衛福部也應正視勞動權益意識提升、勞資關係改變的趨勢,莫再因循故習,應速謀改善對策。
監委也指出,目前全國兒少安置機構約有124所,其中公立有9所,多數為公辦民營或委託方式來執行,但政府對人事經費補助卻杯水車薪,致使工作人員招募困難,讓安置機構無以為繼。
糾正文也指出,國家承擔照顧弱勢兒少工作,責無旁貸,卻為節省成本,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衛福部應立即檢討改進,讓兒少獲得有照顧品質的安身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