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先生的律師還說,對方並未舉出當事人不適任的證據,他們抱怨C先生沒有穿公司的制服,但制服明明只提供給已通過試用期的員工。C先生另一位辯護律師劉明輝則說,對方的態度還算誠懇,承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也願意支付工資,但雙方對實際工作天數還有爭議。
C先生要求對方補發他一周工資,並支付一個月的額外工資(約為2000元人民幣)。C先生還希望公司書面致歉,雖然勞動仲裁委員會沒有權力要求公司這樣做,但C先生強調,如果公司不道歉,他打算繼續告上法庭。不過對方不認為自己涉及歧視、而是C先生的打扮不符要求,更不願意公開道歉。
「為了那些不被看見的人站出來」
目前仍處於失業狀態的C先生說,光是今年就面試了五六份工作,「基本上我說了跨性別的事,後面就不會收到回覆了。」C先生目前靠父母和女朋友接濟,雖然求職不順,但他負責管理一個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支持團體「貴州黔程工作組」已經9年。
C先生說:「我知道作為全國首例,負面輿論一定很多,一定會有很多人不理解,但是我背後支持我的人太多了,他們為了幫我一年來一直在關注我的事,所以我不能讓大家失望,如果我放棄了,我倒下了,他們又如何去渴望或者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所以為了那些不被看見的人,我只能站出來承受壓力。」
北京中華女子學院教授孫曉梅曾在人大提議制定法律,反對歧視性別少數群體。她對《紐時》表示,C先生的案件可能會提升民眾對跨性別者面臨的困難的認識。「對這些人,他們的就業權、最起碼的生存權要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