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去年針對三立電視台政論節目指稱財產申報不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今(6)日一審判決陳佩琪敗訴,法院認為,主持人以及來賓陳斐娟、曾勁元的言論,主觀上是以「柯文哲」為對象,並未指陳佩琪,因此客觀上並沒有侵害陳佩琪的名譽權。
對於陳佩琪告輸三立,記者上午詢問柯文哲,會不會變成被法院認證的財產來源不明?柯文哲回應,「天啊,好啦好啦,回去看判決書再說,看到判決書再講吧。」至於是否上訴,柯文哲則回應,他不曉得,還沒看到判決書他怎麼知道。
去年五月,陳佩琪不滿三立電視台《54新觀點》主持人陳斐娟、來賓曾勁元等刻意扭曲她及柯文哲的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稱帳戶內有2000多萬來源不明財產,訴請三立電視台、陳斐娟、曾勁元等連帶賠償500萬元,並於其官網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
法院:三立以「柯文哲」為指摘對象,並未侵害陳佩琪名譽權
法院今(6)日一審判決陳佩琪敗訴,認為陳斐娟、曾勁元發表的言論,主觀上是以「柯文哲」為指摘、批評之對象,並未提及指摘、批評「陳佩琪」,認為客觀上沒有侵害陳佩琪的名譽權。
法院表示,柯文哲與陳佩琪雖是配偶,家庭生活、經濟關係緊密聯結,但兩人的名譽權應獨立判斷。雖然陳佩琪主張兩人言論讓她感受遭受侵害,導致精神上的痛苦,但法院認為,主觀上「名譽感情」或「名譽感」是否受有侵害,法律上並不能作為名譽權侵害判斷的標準,陳佩琪無法以主觀上「名譽感情」或「名譽感」受有侵害,就主張不法侵害名譽權。
此外,陳佩琪主張兩人宣稱財產申報不實、來源不明有重大錯誤,法院認為,這是屬於「是否不法侵害柯文哲名譽權」,但這次案件審判範圍僅限於「陳佩琪名譽權是否遭不法侵害」,至於「柯文哲名譽權是否遭不法侵害」則不在審究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