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翻版 綠委爆料:高層指示法務部定調「中國有管轄權」

2016-04-1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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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次長林輝煌14日至內政委員會備詢,因對跨部會會議的目的前後說詞不一,惹惱立委。(顏麟宇攝)

法務部次長林輝煌14日至內政委員會備詢,因對跨部會會議的目的前後說詞不一,惹惱立委。(顏麟宇攝)

法務部日前曾針對肯亞事件主張,就刑事案件的屬地主義原則,中國有「刑事管轄權」,事後又改稱「台灣有管轄權」。立委14日在立院質詢時揭露,原來今年初就曾在菲律賓發生類似肯亞事件的個案,當事人雖然被接回台灣,不過綠委李俊俋爆料,有親馬的高層人士指示法務部採「屬地原則」定調中國有管轄權,後來果真再發生中國在肯亞強行逮人的事件。 
 
李俊俋解釋,跨國刑案的司法管轄權,大致可分「屬人原則」和「屬地原則」,「屬人原則」是指涉案人所屬國具有管轄權,「屬地原則」則可分為案件發生地或被害人所屬國具有管轄權。肯亞件事發生後,外交部及陸委會都採「屬人原則」認為我方有管轄權,但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14日先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稱「中國有管轄權」,法務部昨天才澄清「基於國際法上屬人主義原則,台灣有管轄權」。 
 
立委段宜康12日在臉書披露一份會議紀錄,指出法務部、陸委會、外交部及刑事局等單位,曾在今年2月16日召開跨部會的會議討論「國人遭外國政府遣送至第三地或中國」的原則;今天法務部接受綠委莊瑞雄質詢時,次長林輝煌原本宣稱該次會議只是經常性會議,後來才坦承,確實是針對今年初有國人在菲律賓差點發生肯亞事件翻版才召開的,前後不一的說詞,讓召委陳其邁大為光火,當場揚言將說謊的官員移送監察院。 
 
立委黃國昌及李俊俋指出,今年初因為有一台人在菲律賓遭受中國通報紅色通緝令,陸委會及外交部主張「屬人原則」將人帶回台灣,但法務部意見不同,部長羅瑩雪還上報到前行政院長毛治國及總統馬英九,在2月14日將人順利帶回。 
 
李俊俋爆料,此案發生後,有位「陳姓、親馬」的高層人士指示法務部,未來要以「屬地原則」及「便利管轄原則 」處理,也因此在2月16日法務部主持的跨部門會議上,法務部就明確如此表態,而陸委會及外交部仍強烈主張應採「屬人原則」。 
 
李俊俋及黃國昌抨擊,法務部在高層指示下主張「屬地原則」,定調「中國擁有管轄權」,因此才在這次發生肯亞事件後,法務部第一時間才會出現「中國有管轄權」的發言。 
 
法務部次長林輝煌在立委連番炮火下,最後數次強調,2月16日會議中,法務部所稱的「屬地原則」及「便利管轄原則 」都不是通案立場,法務部一直都堅持「屬人原則」,也就是台灣有刑案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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