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表示,根據中國公安部統計,2011年中國電信詐騙案10萬件、2012年17萬件、2013年30萬件、2014年40萬件,年均成長幅度超過7成。全國詐騙金額在2014年107億元人民幣,2015年暴增到222億元人民幣,創下歷史新高。
中國:台灣司法不願嚴打詐騙 台灣:破壞兩岸協議、侵犯主權
中國國務院於2015年11月集結23個部會,針對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成立專案小組,並決定將詐騙犯刑期提高到無期徒刑。郭正亮表示,2016年陸續在肯亞和馬來西亞破獲的跨境電信詐騙案,就是大陸專案小組的辦案成果。
郭正亮指出,台灣帶回的詐騙嫌犯,卻讓中國認為「台灣司法不願嚴打詐騙、動輒輕判縱放」。以2011年菲律賓詐騙案為例,中國經5個月偵訊後,將14名詐騙嫌犯遣返台灣,結果台灣法院雖判其中12人1年4個月到3年8個月不等罪刑,但由於皆為多項罪合併,單一罪項都未超過6個月,都可易科罰金,最後竟然無一因此坐牢。
郭正亮認為,種種案例讓中國對台灣司法幾乎完全失去信心,也就不難理解中國公安為何對強行遣返肯亞的台灣詐騙嫌犯,如此理直氣壯,認為台灣既然不嚴打詐騙,何不交給中國嚴打?
不過郭正亮指出,台灣長期遭到大陸打壓,對於兩岸國際事件特別敏感,認定中國公安在海外強行遣送台灣嫌犯,就是單方面破壞兩岸協議及默契。他感嘆兩岸註定要繼續成為電信詐騙冤家,主因在於蒐證困難、大咖難抓、監獄有限,台灣司法難重判,以及大陸急於嚴打詐騙,台灣急於保衛主權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