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讓台灣詐騙集團揚名海外,甚至出現「台灣縱放詐騙犯」的名聲。雲林地檢署於2014年偵破專對大陸地區民眾的詐騙集團,今提起公訴,但成員早已在2014年底交保離開。
該詐騙集團成員假扮成公安、檢察官對中國人進行詐騙,被害者遍及湖南省、河南省、甘肅省與上海、西安等地區。詐騙金額高達2176萬元,該集團還以毒品獎勵表現良好的員工,每日詐騙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者,給予K他命10公克,達人民幣15萬元,給予獎勵K他命15公克。
該詐騙集團在桃園平鎮設立機房,警方在2014年8月攻堅時,詐騙集團成員還試圖讓瓦斯外洩,讓警方攻堅時誤燃引發氣爆,最後警方逮捕34人到案,後續在追蹤到16名涉案人,今依毒品、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說,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框架下,取得119名中國被害人的筆錄,加上詐騙機房、集團成員供述及查扣犯罪工具,犯罪跡證明確,因而將50名詐騙集團成員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至於為何2014的案件至今才提起公訴,黃怡華表示本案犯罪嫌疑人數眾多,加上追訴毒品部分,以至於全案偵辦審理過程延長至今,但詐騙集團成員早在羈押4個月後都已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