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將於19日率團前往中國協商肯亞案,法務部表示,代表團成員共10人,將以「共同偵辦」、「分工合作」和「建立原則」3個原則進行協商。法務部並希望此行能探視目前在押的肯亞案45名台灣嫌疑人。
法務部表示,協商團員包括陸委會、海基會、刑事警察局代表共10人,依相關機關協商共識,視案件狀況不同,朝三大方向與中國協商。並希望探視目前在押的肯亞案台籍嫌疑人45名,了解其身心狀況、所處環境,以及其他人道關懷、法律扶助等事項。
盼採菲律賓模式 我檢察官赴中共同查證
首先,共同偵辦部分,肯亞案所有台籍嫌疑人均已遣送大陸,將採取2011年間菲律賓案模式,由我方檢察官赴中國共同偵查蒐證,再研議台籍被告及相關卷證一併移回台灣偵查、審判事宜。
分工合作方面,馬來西亞案的台籍及中國籍嫌疑人已分別遣送兩岸,由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並交換證據資料,交叉勾稽,相互協助,完成己方偵查審判程序。
建立原則部分,就未來兩岸均有管轄權的犯罪,依其類型不同,建立不同的處理模式,以利雙方共同打擊犯罪之能量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