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拒絕了中國的請求,決定不把四名在印尼關押的維吾爾人遣返中國,以換取中國向印尼遣返一名印尼逃犯。
印尼法律、政治和安全協調部長的發言人阿古斯・巴納斯(Agus Barnas)在接受BBC記者採訪中說,「兩國(印尼與中國)沒有交換(囚徒)協議。我們感謝中方幫助我們送回哈托諾,但是維族人的案子和印尼腐敗逃亡分子的案子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印度尼西亞人哈托諾(Samadikun Hartono)2003年被判犯有貪污罪行,隨後一直逃亡,上周在上海被抓獲,將被遣返印尼。
四名維吾爾人曾試圖在印尼中部的蘇拉威西島加入同「伊斯蘭國」(IS)組織有牽連的「東印尼穆斯林游擊隊」,在2015年被印尼分別判處6年監禁。
阿古斯・巴納斯說,「這四名被判刑的維族人是在印尼領土上犯的罪,而(印尼和中國)沒有引渡條約,所以就使用印尼法律,和所有適當司法程序,他們要在印尼監獄裏服刑。」
此外,印尼一名不原意透露姓名的高級官員說,印尼不可能把這四名維族人送回中國。這位官員表示,「把他們送回中國就等於殺死他們。因為他們很可能會被中國人施與酷刑甚至處死。那樣話,我們將受到國際社會強烈譴責。」
他說,印尼能做的是准許中國當局與接觸這四名維族人。
印度尼西亞安全部長潘加伊坦 (Luhut Panjaitan)星期四(4月21日)發表談話說,北京要求雅加達把四名在印尼關押的維吾爾人遣返中國,以換取中國向印尼遣返哈托諾。
(編譯/責編: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