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高教工會、政大研究生學會等團體27日在政大行政大樓前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大校方表面上實施「勞雇型」與「學習型」助理分流,卻片面將前者薪水砍了兩成,將勞健保費用轉嫁到學生勞工身上,規避雇主責任。政大勞權會並演出行動劇,諷刺校方「朝三暮四」、「假分流、真打壓」。
去年6月,教育部與勞動部提出處理原則,訂定「勞雇型」與「學習型」助理分流規定,前者享有勞健保。然而,原先承諾「將學生全面納為勞雇型助理」的政大校方,卻在事後要求教師與助理全面配合選擇學習型,甚至積欠未簽署「學習關係認定表」的學生助理工資,引起學生不滿,至行大前灑冥紙抗議。事後,校方承諾將在新學期落實分流。
根據政大分流方案,具一年以上助教經驗者,可申請勞雇型助理。但相較學習型助理維持與過去相同之「學習津貼」,勞雇型助理的薪水尚未扣除勞健保,就已經比先前少了兩成,一學期將少領6000至8000元,相當於一個月的薪資。政大勞促會批評,政大校方為規避雇主責任,打壓學生勞工竟毫不手軟。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政大勞工所學生陳佑指出,同工同酬是勞動法最基本的原則,政大副校長張昌吉是勞工所教授,不可能不知道。陳佑也表示,對於政大的違法行為感到非常遺憾。台大工會成員林凱衡則說,相較美國將所有校園勞動者認定為勞雇關係,政大處心積慮規避雇主責任、打壓學生,既無恥又無知。他也直言,從政大的例子可知,教育部的分流政策根本無效,應回歸勞雇關係,真正保障學生勞動者。
前來聲援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教師會會長陳志輝認為,教學助理是教師重要的夥伴,有勞務付出就該有對應報酬。他透露,去年他原本幫自己的兩位學習助理選擇勞雇型關係,卻被校方高層約談兩次,該名校方高層更堅持「學校中的助教只能有學習型,不要有勞動型的」,讓陳志輝相當訝異,更痛批政大毫無教育者高度。
陳志輝也指出,政大轉嫁勞健保成本至勞工身上,已嚴重違反勞保條例之規定,加上其他名為學習型助理、實有雇傭關係的案件,每件可處2萬至30萬罰鍰,後果更嚴重。陳志輝建議政大校方,應把事後法律爭議等成本考慮進去,不該便宜行事。
政大研學會會長徐子為呼籲,台大已為校級通識課助教全面納保,政大應跟進,拿出誠意提出分流方案,不要自欺欺人。政大勞促會也要求政大校方正視校園內的勞動權益,否則將針對政大的慣老闆行為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