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平息長久以來兼任助理爭取勞動權益的不滿聲浪,教育部2015年將校園內的學生兼任助理拆成「學習型」、「勞雇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3日上午偕同台大、政大、師大、交大及陽明學生召開記者會,戳破部分頂尖大學讓學生兼任助理「真勞動、假合意、假學習、假分流」等4大亂象,並呼籲教育部暫停「學習型助理」制度。
自教育部去年提出「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後,許多大學紛紛祭出各種手段將兼任助理導向「學習型」職務,藉此規避勞健保成本、節省經費。
高教工會執行祕書:頂大兼任助理是「真勞動、假學習」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高詩雯指出,許多大學透過要求學生簽署「學習型」契約書、開設假課程等手段,掩蓋兼任助理的勞工身分,「讓工作看起來不像是在工作」。她說,從台大、政大、師大等頂大的學生兼任助理可發現「真勞動、假合意、假學習、假分流」4大亂象,不僅犧牲學生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也規避雇主應該承擔的勞健保費用。
台大工會秘書長曾稚驊表示,台大兼任助理分流雖採合意制,但有許多老師仍誤以為學生納保將減少計畫補助經費,因此不敢聘任勞雇型助理;而所謂的學習型助理,工作內容其實與以往大同小異,只不過現在必須多綁零學分實習或填寫學習計畫書。
而為了鼓勵「學習型」助理,各校祭出的手法也不盡相同。政大勞促會秘書長呂冠輝指出,校方開設服務課程要求學習型助理修課,做的事情卻和工讀生一樣,為了減少成本,甚至運用行政干擾,讓學習型助理一學期的薪資比勞雇型助理多出幾千元,逼迫學生選擇沒有勞健保的學習型職務。
陳炳權:師大刻意提高勞雇型門檻
另一方面,師大則是刻意提高「勞雇型」助理門檻,藉此達到排除「勞雇型」助理的目的。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表示,校方規定每月工作40小時以內為「學習型」,80小時以上才能適用「勞雇型」,亦即每週必須工作5日、每日超過4小時,對於一般在校內兼職的大學生而言,根本不可能達成這個條件。
交大勞權小組成員郭彥伯則說,為免爭議,交大校方不會干涉師生選擇「學習型」或「勞雇型」助理,但在學習型契約中直接明定校方不具勞健保義務;然而勞健保屬於強制險,只要提供符合《勞基法》定義的勞務,都不該被以切結書取消,他質疑,「為什麼獲得勞務提供的校外單位就要納保,學校自己受惠就不用?」
高教工會批評,大專院校作為教育機構,本應帶頭推動勞動教育,落實勞動法令,如今卻反過來教學生造假,變成惡質資方代表。他們呼籲,各大學應廢止「學習型助理」制度,並要求勞動部應全面徹查違法濫用的情況。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則表示,勞雇型助理有一定保障,且不能低於最低工資;學習型助理則是學校為提供老師需求而設,校方對於學習型和勞雇型助理可以有不同需求或要求,教育部尊重學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