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因合機炒股案被判8個月刑期,並於去年9月25日入監服刑。如今傳出傅崐萁在獄中表現良好,扣掉已易科罰金的6個月刑期,最快將可望在下個月18日提前出獄。
傅崐萁因炒股官司纏訟14年,去年9月遭判8個月定讞,同年9月25日傅崐萁發監執行,入獄前傅曾高喊「8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應服刑期至今年5月24日。
如今傳出傅崐萁可望提前出獄,據《蘋果日報》報導,花蓮地檢署證稱,合併執行期依法不可易科罰金,但傅崐萁所涉及的偽造文書假離婚一案,已將罰金繳交國庫,依刑法第53條等規定,採取對受刑人有利裁定,因此傅將依法折服刑期6個月,只需服刑7個月便可出獄。
而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受刑人刑期6個月以上予以編級處遇,累進處遇分列4級,依刑期長短科以不同的責任分數,責任分數抵銷淨盡時則予以進級,自第4級依次漸進至第3級、第2級、第1級;受刑人累進處遇晉至3級以上,且當月成績達10分者,每執行1個月予以縮短刑期,第3級2日、第2級4日、第1級6日。傅崐萁在獄中服刑經評定表現良好,確實能提前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