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法開放網路賣酒 初期限超商取貨

2016-04-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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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管理法》修正後網路上可以買賣酒精性飲品。(資料照)

《菸酒管理法》修正後網路上可以買賣酒精性飲品。(資料照)

行政院28日修正《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開放以電子商務方式進行賣酒,促進國人電商消費習慣。但開放酒類商品網路交易仍存有不少疑慮,初期建議小範圍開放,根據管制措施檢討評估後再逐步開放。不過法案仍將送立院審議,修法通過後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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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酒類商品早出現在德國、英國、中國及日本等多個國家,台灣政府卻以難判斷購買者年齡而一直未開放,為促進國人電子商務消費習慣,終於在28日由政院通過,不過法案仍須立院通過才能實施。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不管是販賣者或購買者,都有嚴格的相關限定,修法將罰則加重,如果違反相關規定者加重5倍、罰5萬到25萬元,對於販賣業者違反規定、最重廢止登記,1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交貨業者違反規定也是1年內不得交貨,有非常嚴格限制。

上網購買用信用卡 超商取貨查身分證

酒精類網上購買管制多,包括登記、變更登記、廢止登記等都要辦理與審查;交貨業者必須在連鎖便利商店,且交貨者要辨識取貨者年齡,不能小於18歲,取貨者限制必須要查看身分證等,另外上網的時候貨款的交付方式為信用卡,以此區隔及防止未成年購買酒精性飲品。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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