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則6年來第一次大修 林美娜:盼法務部加重致人於死刑責

2019-03-26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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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悲劇不該繼續發生,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圖為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資料照片,蔡親傑攝)

立法院「悲劇不該繼續發生,酒駕防制應立即檢討」公聽會,圖為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資料照片,蔡親傑攝)

酒駕修法鬧得沸沸揚揚,立院朝野黨團曾經四度協商未果,延宕修法進度,公民團體還曾揚言若月底沒有修完道交條例將上凱道抗議,經過立院交委會昨天速審各提案條文、與今(26)天上午的協商,道交條例修正案終於成功三讀通過。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感到非常欣慰,但也提醒,除非真的達到零酒駕,否則酒駕防制就沒有停止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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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013年道交條例針對有關酒駕處罰的部分作出調整後,這是酒駕罰則6年來第一次大修,不僅提高汽車酒駕罰鍰金額為3到12萬元,延長吊扣駕照年限,更新增了累犯強制加裝酒精鎖、酒駕肇事致人死亡需沒入車輛、酒駕車輛乘客共罰等新措施,修法幅度相當大,拒絕酒測者的罰則也相對嚴厲許多,以期達到嚇阻作用。

20190326-SMG0034-E01-道交條例酒駕修法七大重點
 

林美娜指出,此次修法通過的多項措施,都是為了從最前端就落實酒駕防制,拔除酒駕者的僥倖心理,對於朝野政黨雙方可以在高度共識下,以最快速度通過道交條例的修正,「我們非常欣慰。」

林美娜 :同車共責是最重要變革,防酒駕人人有責

林美娜表示,其中最重要的一項變革,就是同車共責,宣示效果遠大於處罰效果,其立法精神在於,酒駕零容忍、人人有責,不但應該咎責酒駕駕駛,更需要大家一起來幫忙,防止酒駕駕駛上路。她強調:「沒有阻止還一起搭上酒駕死亡車輛,是最不能接受的。」

當被問及今天的修法是否符合期待時,林美娜回應,相信這是朝野之間所拿達成的最大共識,「我想今天是一個階段性的成果。」但酒駕防制沒有停止的那一天,除非真的完全零酒駕,否則不能怠忽。

林美娜呼籲,在做到零酒駕之前,政府跟民間還要持續合作,「我們還要不停的、每天的、努力的在酒駕防制工作上前進,希望台灣可以達到零酒駕,沒有任何人應該因為酒駕肇事而死亡、受傷。」

同時,林美娜也提到,下個月還有酒駕刑罰的討論,盼法務部一定要大大地提高酒駕致人於死亡、傷殘的罪刑,才是真正有呼應到公民團體的期待。她說:「我們要求酒駕致人於死的,最低要判七年、最高十五年徒刑,致人重殘者應該判到到五到十二年,這是我們對刑法加重處罰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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