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7日黨外雜誌《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因主張台灣獨立遭控叛亂,拒捕自焚於雜誌社內,而後這天於2016年被定為「言論自由日」。時隔近30年的今(29)日,鄭南榕基金會舉辦第4次言論自由日學術研討會,議題遍及族群認同、白色恐怖時期國家控制、音樂創作與出版實踐轉形正義等。談起對言論自由的想法,基金會元老級董事、詩人李敏勇如此感嘆:「若我們無法對言論自由有更深體認,我們爭取到的自由會在我們手中被破壞掉……」
李敏勇於研討會開場致詞表示,30年前Nylon(鄭南榕)為言論自由犧牲,4年前基金會則開始言論自由日活動。1999年鄭南榕基金會甫成立時,身為與鄭南榕同年的寫作者李敏勇當了2年的董事長,他說,那時候最常想的就是「言論自由」這問題。
李敏勇說,有兩位法國作家對言論自由的感受對他影響至深,一位是小說家詩人紀德所言:「如果有人要我不能寫什麼,我會自殺。」一位是詩人梵樂希說的:「如果有人強迫我一定要寫什麼,我會自殺。」
這兩句關於言論自由的名言自戒嚴時期開始便深植於李敏勇心中,如今鄭南榕離開30年的台灣在民主與自由也確實有了某種程度的進展,只是李敏勇話峰一轉說道:「言論自由這課題,我們遇到不一樣的挑戰。」
「言論自由是文明的價值,這價值建立在言論自由的權利裡,但我們看到因為台灣國家不正常,存在認同的差別,我們的民主有建設也有破壞……我們爭取到全民選舉,就看到假新聞的破壞,這雖然不只是我們台灣的問題,但我們還不是正常國家,這問題更加嚴重。」李敏勇說。
「如果我們無法對言論自由有更深體認,我們爭取到的自由會在我們手中被破壞掉,這是談論到言論自由時,我們每個活在台灣的人要去思考的。」李敏勇提醒:「自由是我們的價值,民主是我們追求的國家的樣子。」
研討會閉幕時,鄭南榕基金會執行長凃之堯則轉述鄭南榕生前所言──爭取正義與真理,理當即知即行。對於自由與民主這條路,凃之堯勉勵台灣年輕人:「知道正義真理在哪裡就應該立刻起來行動,絕對不要覺得自己孤單,能找一個朋友、兩個朋友、五個朋友都好,都能變得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