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涉電腦採購弊案,涉嫌從中收取網遠科技公司近4千萬賄賂,2日遭檢調以貪污罪起訴,檢調也再發現林錫山的帳戶在民國101年至105年間的不明財產高達2億4千3百多萬元。
林錫山2月時堅稱帳戶中的千萬元來自股票收益,直到網遠科技公司業務經理林明玉轉為汙點證人,他才承認在任內幫助網遠科技公司拿下立法院33件標案、並且7次索賄貪汙金額近4千萬元,坦承為掩飾犯行,還曾經在高鐵以及立院辦公室分別收賄700萬元、343萬元,目前千萬不法所得已經折合現金遭檢方扣押。
檢調在立法院科長陳亮吟的辦公室電腦中查到機密帳冊,內容非常詳盡記錄林錫山買賣股票的私人帳目,與立法院公關事務的開銷,林錫山月薪十八萬元,但股市進出金額龐大,花費上億投資「昕琦」股票,慘賠數千萬元,還要支付飯局費用,林錫山更是頻繁地購買高達五萬元的紅酒宴客,檢調因此懷疑,林錫山可能另有索賄管道。
檢方認為,林錫山身為立法院秘書長,竟利用職務收賄,所為敗壞官箴。因此對包括林錫山在內等13人依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治法等罪名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