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看到一種言論:如果要拯救地球,人類該先滅絕。面對這種言論,我只想回說:那您幹嘛不去......
不少媒體表示,人類消滅地球生物物種的速度,堪稱「第六次大滅絕」。許許多多存活在地球成萬上億年的動植物,成了人類的食物,在它們絕大部分無法馴養的情況下被人類通通吃光,或因人類大肆開墾野地作為農田、城市、工廠等等而從此滅絕;人類大幅改變河川、湖泊、海洋,也讓生活其中的多個物種慘遭池魚之殃。
人類造成大規模物種滅絕,有無庸置疑的證據。然而,學術界還是有人挑戰這個說,原因是諸行無常,地球上的物種本來就不會永遠存在,物種有生有死,平均來說,許多物種只能在地球上存活個幾百萬年。所以我們得提出現在已經發生、而且進行速度比應有速度更快許多的滅絕事件,才能理直氣壯地宣稱第六次大滅絕已然發生。
美國記者伊麗莎白.寇伯特(Elizabeth Kolbert)的《第六次大滅絕:不自然的歷史》(The Sixth Extinction: An Unnatural History),用生動的筆觸,讓人感到大滅絕事件歷歷在目。藉由五種已消失的物種(乳齒象、大海雀、菊石、筆石、尼安德塔人)以及七種瀕危生物(珊瑚蟲、顆石藻、巴拿馬金蛙、鬼針游蟻、雙翼果、避光鼠耳蝠、蘇門答臘犀牛)的故事,探討地球環境的變遷與人類的處境(請參見〈不自然的第六次大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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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ld and Science (@WorldAndScience) 2019年2月6日
姑且不論現在是不是已經發生「第六次大滅絕」這麼恐怖的事,地球上的前五次大滅絕,應該不關人類的事吧?雖然有些卡通會把原始人和恐龍畫在一起,不過距離上次六千六百萬年前的中生代終結,甭說靈長類,連我們的祖先都還長得鼠頭鼠腦。那麼那五次大滅絕事件,是因為發生了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災難呢?
有點地球科學常識,就知道地質學上的「代」、「紀」,主要就是以不同程度的大規模滅絕界定的。只是那五次大滅絕,地球上的生命幾乎被一掃而空。地球頓時(就地質年代而言)從生機盎然變成死氣沉沉;這也顯示,地球上的生命難能寶貴,有五次差點被全數清空。
科學記者彼得.博恩藍(Peter Brannen)就在《地球毀滅記:五次生物大滅絕,誰是真凶?》(The Ends of the World:Volcanic Apocalypses, Lethal Oceans, and Our Quest to Understand Earth’s Past Mass Extinctions)讓我們認識過去五億年中五次大滅絕的原因,讓我們見識到除了外星隕石撞地球之外,那些驚心動魄的大滅絕,是碳循環發生劇變。對照我們現在二氧化碳飆破400 ppm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