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爭議未歇,台北市長柯文哲23日上午應議會要求,親赴議會提出具體大巨蛋走向報告。據了解,市府對於巨蛋案到底該怎麼解確實苦惱,柯文哲本人對於民調狂跌相當頭痛,幾度私下徵詢非官方人士的意見。據指出,柯文哲曾私下表示,既然遠雄不願依照7項公安標準改善,就給遠雄最後3個月改善期限,否則走向「終止契約」一途,同時,市府也會商請大巨蛋聯貸銀行團著手財務估算,為解約接管作準備。
不過,遠雄方面也早已做好與市府終止契約的兵棋推演,將維持一貫「鷹派」作風,終止契約與爭訟恐會是市府與遠雄的最終走向,但業界人士分析,市府未必在法庭上站得住腳。
市府決策小組幾經更迭 柯文哲向外尋求解套
大巨蛋案風風雨雨,北市府埋著頭做,外界霧裡看花,保密性高。據了解,府內在這段期間確實焦頭爛額,且由於事涉重大,柯文哲對府內處理大巨蛋官員的操守態度有疑慮,甚至認為部分府內人士處理巨蛋案不力、與自己不同調、壟斷訊息,因此,大巨蛋決策圈的組成人士幾度更改,柯文哲甚至支開原府內決策人士,找來民間力量尋求解方。這段期間,柯市府不但對外與遠雄有一番廝殺,府內的拳腳,也堪稱腥風血雨。
柯文哲23日上午將赴議會報告前,據了解,市府定調,將依照合約第19.4.2條辦理,即遠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市府得由融資機構暫時接管或繼續辦理興建及營運,並進入終止契約程序。至於限期改善的時程,據了解,柯文哲日前指出,應給予一個明確的時間點,既然遠雄沒有依照7項安全標準改善,該在3個月內了斷,若3個月過去,時遠雄仍拒不動作,市府就走終止契約程序;此外,市府也會向行政院金管會求助,希望由其監管的大巨蛋融資銀行團進行財務估算,為後續解約賠償作準備。
市府去年3月曾要求限期改善 但程序未走完
追溯過去1年多的時間,市府其實有機會執行當前「限期改善」的作法,也確實於2015年3月15日發文遠雄,同樣要求3個月內「限期改善」(6月15日前),但當時,3個月期滿前的5月20日,市府就勒令巨蛋停工,形同未給予遠雄完整的改善期限,致難依照合約19.4.2條走「終止契約」程序。府方在程序上並不完備,因此,對終止契約仍有顧忌。
遠雄仍將以拖待變 爭訟恐難免
據了解,這一次,柯文哲打算重新給予遠雄完整的3個月改善期限,若時間到仍未改善,就會正式啟動終止合約程序。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對此表示,相關限期改善的作為,雙方交由律師團協商中,也持續請遠雄改善公安。據了解,遠雄方面會維持一貫的「鷹派」作法,「以拖待變」,也做好與北市府對抗的兵棋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