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再生波瀾,正在尋求民主黨提名的前第一夫人、前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25日受到國務院嚴厲批評:她在國務卿任內(2009年1月─2013年2月)未申請許可就使用私人電郵伺服器處理公務,而且就算當時提出申請,政府也不會批准這種嚴重違反資訊安全的行為。
希拉蕊自去年4月宣布參選以來,黨內外政敵就藉由這樁「電郵門」(Emailgate)事件(或醜聞)對她窮追猛打,指控她為了個人便利與私密,罔顧國家資訊安全。希拉蕊則辯稱此舉並未違反聯邦法規,而且她從未利用私人電郵來處理機密事務。
如今國務院督察長(Inspector General)黎尼克(Steve Linick)發布措辭嚴厲的報告,她的黨內對手桑德斯(Bernie Sanders)與共和黨對手川普(Donald Trump)顯然會好好利用,讓她原本就飽受質疑的人格誠信再遭重創。川普先前就為她貼上「不老實的希拉蕊」(Crooked Hillary)的標籤。
督察長報告5大重點
據《紐約時報》分析,這份長達83頁、提交給國會的報告有5項要點:
一、希拉擔任國務卿時期,如果想使用私人的電郵帳號與伺服器處理公務,應該要提出申請;但她就算提出,國務院也不會批准。
二、她應該在離開公職之前,將所有電郵交出。但她並沒有這麼做,違反了國務院政策與《聯邦檔案法》(Federal Records Act)。
三、她的幕僚曾建議她應該使用國務院的電郵帳號,但她表示她擔心這麼做會讓自己的私人電郵內容外洩。
四、2011年1月,柯林頓夫婦的資訊顧問曾暫時關閉他們的電郵伺服器,原因是「有人試圖入侵我們的電郵系統」。
五、希拉蕊任內的美國駐肯亞大使葛瑞興(Scott Gration)也因為使用私人電郵來處理公務,遭到國務院懲誡。
希拉蕊私人電郵未經核准 也不可能被核准
黎尼克督察長在報告中指出,希拉蕊在利用私人電郵來處理公務之前,必須先與負責檔案管理與安全的官員磋商;但是從現有資料來看,她完全沒有依循必經程序。從過去到現在,國務院都不允許這種電郵使用方式,但黎尼克並未明言希拉蕊因此決定便宜行事。
報告撰寫過程中,希拉蕊及其多位高層幕僚都拒絕接受督察長辦公室訪談。報告公之於世之後,希拉蕊陣營發言人法隆(Brian Fallon)發布聲明,仍然堅稱在她擔任國務卿時期,國務院官員就已得知她使用私人電郵;此外,她的私人電郵伺服器也從未被成功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