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應「亞洲出版業協會(SOPA)」邀請,將於6月15日出席「亞洲卓越新聞獎」頒獎典禮,並發表專題演說,已於1日向總統府提交申請。陸委會表示,若是符合相關規定,將會提供禮遇與必要協助,與港方溝通接待安排我卸任元首訪港事宜。
陸委會表示,在香港有派駐單位,若馬英九符合相關規定,香港事務局將提供禮遇與必要協助,並與港方溝通,秉持尊嚴、便利、舒適等原則,接待安排我卸任元首訪港事宜。
馬英九赴香港,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辦理;卸任總統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一類涉密人員,依規定是出入境列管人員,因此在有出境的需求時,必須向原機關遞送申請書,說明出境理由、時間,以及出境將從事的活動等,交由原機關、即總統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