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為了立法院備詢一句,「慰安婦不一定自願或強迫。」接連表示歉意,但顯然烽火未熄,他再次強調願意到立法院公開道歉。林全是應該道歉,不只為「失言」道歉,還要為他的無知無覺無感道歉,若非如此他也得為自己馬屁拍在馬腿上道歉。
慰安婦,很常一段時間是社會的「禁忌詞」,「禁忌詞」不一定精準,因為根本一片空白,既不知就沒有敏感或禁忌可言,人們知道南京大屠殺,甚至懷疑東北人體實驗,就是不談「制度化的慰安婦」。慰安婦的不堪過往成了個人的恥辱、家庭的恥辱,國家順理成章遺忘,以免反覆提醒國家曾經如此屈辱。
直到一九九二年,婦女救援基金會從歷史檔案中,確認台灣慰安婦的存在,開始成立全國申訴專線,第一次三位阿嬤蒙著臉挺身而出,因為國家的不義─不論是強拉她們到戰場的日本殖民政府,或者遺忘她們的國民政府─恥辱的印記始終壓在她們心底,成為畢生之痛,她們是倖存者,卻只能暗夜獨自飲泣,吞忍這不知為什麼加諸於她們身上的戰爭罪行。
大屠殺,是戰爭罪行;慰安婦,也是戰爭罪行!很多人─包括林全,或許因為這一大段歷史的空白、刻意的遺忘而無知無感,但是,只要用正常人的邏輯思考,請問:哪個正常國家會讓自己的女人「自願」成為慰安婦?讓男人自願成為神風特攻隊都是不正常極矣之事,遑論逼使女人「自願」成為慰安婦!
曾有論者指日本政府沒有強拉強徵,他們招募「看護婦」,但是有人在野戰醫院遭到強暴就當了慰安婦,看護婦是護士不是慰安婦,阿嬤們或自願成為戰地護士,不表示願意充任慰安婦,何況是被強暴而成為慰安婦,能叫「自願」嗎?讓人遺憾與錯愕的是,自婦援會開始為阿嬤申訴求償以來,二十四年了,阿嬤凋零迄今只餘三人存世,還是要忍受她們是否自願之辯,當事人的證詞得不到日本政府的賠償也罷,竟得不到自己國人的認同,國家還要遺忘她們到幾時?
林全,行政院長,代表的就是國家。
前總統李登輝對慰安婦議題的說法是,「這個問題已經得到解決。」不知李登輝對「解決」的定義為何?畢竟日本政府迄未道歉,遑論賠償;但不論如何,即使他的口中沒脫口說出慰安婦是自願的話,在他總統任內,內政部設立申訴專線,外交部發表過聲明要求日本賠償,除此之外,李登輝所代表的國家對阿嬤們沒太多具體幫助,身為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甚至要以買下李敖拍賣藏品、和協助拍攝公益廣告的方式以為義助。
實際幫助的是在一九九五年,由台灣省政府和台北市政府,編列預算,給阿嬤每個月一萬五的生活扶助和醫療補助費,時任北市財政局長、統籌市府財源的林全不該忘記,對阿嬤伸出援手的台北市政府,市長正是他的頂頭上司陳水扁。不需爭辯為什麼「軍中樂園可以,慰安婦不可以」,陳水扁早在一九九0年擔任立委期間就強烈質疑軍中樂園之不當,國防部在一九九二年就廢除了俗稱「八三一」的金門特約茶室。儘管陳水扁總統任內,因為他聘任的總統府資政許文龍等人一番自願慰安說,引爆莫大爭議,終究只是民間人士之言,和林全以最高行政首長身份在國會答詢留下正式紀錄,迥然不同。
林全為什麼會含糊其詞說出「不一定自願或強迫」?是因為認知新政府的民意支撐是廢慰安婦非自願之課綱?還是以為許文龍、李登輝可以代表蔡政府的立場?果若如此,林全大概想錯了,反對課綱微調者縱使部份持自願論,但絕大多數人不會接受這樣的論調,包括民進黨前後兩任總統陳水扁和蔡英文。
蔡英文在當總統前的從政歷程中,從未對慰安婦置一詞,直到去年競選期間在臉書推荐紀錄片《蘆葦之歌》,她在臉書寫下「身為人的尊嚴,誰都沒有資格剝奪。」儘管她譏評國民黨政府未對慰安婦做任何事,而引發一陣口水戰,然而,事實是過去二十四年來,除了堅定立場程度有異之外,不論任何政黨執政,「國家」對慰安婦的協助都是有限的,南韓至少要到了道歉與賠償,台灣呢?台灣阿嬤含怨一生,要不到日本的一句道歉,夠悽涼了,難道還要讓她們在自己的土地與國家,在在世世代代的教科書中,被迫成為自願的慰安婦嗎?與其如此,她們即便含恨以終,都寧可這個無情無義的國家忘了她們。
想一想,哪個正常國家,會讓自己的女人成為自願的慰安婦?林全院長有需要含糊其詞嗎?蔡總統,身為女人,當不至於如此殘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