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違建工廠合法化 調整工業區
針對高雄市轄內違建工廠林立即輔導合法化問題,邱俊憲指出,高雄市違建工廠使用都市計畫農業面積839公頃、一般農業區534公頃、特定農業區445公頃、其他分區農牧用地58公頃,合計1876公頃。而統計103年底高雄機關用地的面積為1877公頃,高雄市整體工業區面積也才3201公頃。
邱俊憲認為,違建工廠以中小企業為主,但不能將責任全部怪在企業主頭上,政府未積極幫中小企業解決設廠需求,吝於釋出土地,開發工業區供不應求,才是問題主因。他問經濟發展局長曾文生高雄市違建工廠的分布及輔導情形,曾文生表示,目前高雄市違建工廠分布,以國道10號兩側農業區居多,因為交通方便,但令人遺憾的是,當年政府闢建十號國道,卻未配套相應規劃產業用地。站在產業政策主管機關立場,也努力思考如何輔導違建工廠合法化,而提供足夠且價格合理的產業用地,是輔導違建工廠合法化的關鍵之一。
邱俊憲因此建議市府評估將「國道十號以南、鐵路以北的澄清湖特定區農業區」範圍變更為工業區,以便輔導收容高雄市轄內的違建工廠,讓中小企業合法生產,也兼顧環境的保護。邱俊憲認為他所建議的範圍,面臨國道十號、省道一號,交通便利;農地違規工廠使用情形密集;周邊已有零星工業區分布;很適合做為違規工廠遷入示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