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是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要求使同性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的大限之日,立法院長蘇嘉全5月9日也在首次朝野協商後,確認將於5月14日逐條協商,5月17日院會處理。而巧合的是,517當天正是「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Transphobia, and Biphobia,IDAHOT),就是WHO同性戀傾向自精神障礙中除名的30週年。
WHO在1978年公布的《第9版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ICD-9)中,把同性戀列入精神障礙(mental disorders)項目中,並歸類在心性障礙(Psychosexual disorders)子項目,而當時分類表中把同性戀傾向稱為「自我矛盾性傾向」(Ego-dystonic sexual orientation),不過在1990年5月17日,第43屆世界衛生大會(WHA)認可第10版分類表(ICD-10),把同性戀從表中除名。每年5月17日包括台灣在內的世界各國,官方及非官方醫學、性別、人權組織,都會紀念這個呼籲社會大眾不再歧視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的日子。
關於517當天將處理同婚專法,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幕僚表示,並未特安排。事實上,在5月24日大限前必須讓法案在立院三讀通過,並發文送總統府,由總統公布,立院這邊的時程上,最晚確實必須在5月17日院會表決處理。
蘇嘉全確定「訂立同婚專法並未違反公投結果」 敲定院會審議時程
不過蘇嘉全在9日首度主持的朝野協商,不僅敲定了接下來的處理時程,當天蘇嘉全聽完各黨團立委意見後,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提供見解,確認「訂立同婚專法並未違反公投結果」這個原則後,蘇嘉全基於此宣布後續14日協商、17日處理的確切時程,更強調14日進入逐條協商,無共識就保留送院會處理,也是再防堵賴士葆、黃昭順、沈智慧等立委屆時再回頭爭論「公投結果可以推翻釋憲」的主張,讓法案得以推展至下個階段。
至於這兩年已累積頻繁動員經驗的婚權團體,也隨即在立院時程確定後,宣布14日及17日兩天的緊急動員令。據了解,原來婚權團體把5月24日前的立院週邊路權都借用下來,婚姻平權大平台將以青島東路為主戰場,伴侶盟也將整週在立院週邊路口發放單說帖。參考2017年12月底立院初審尤美女版《民法》修正草案的經驗, 婚權團體曾與反同婚團體分別借了濟南路和中山南路,兩陣營在隔壁條馬路對峙,氣氛緊張,這次婚權團體也學聰明,借下立院週邊所有路權,期待立院內外同時迎接彩虹到來。
也正因為路權被借完,反同婚團體才只能在沒有任何協商及法案處理程序的5月8日,在雨天於濟南路集會,而據警方統計當天最多人時約1千6百人,確實也遠低於過去反同團體包圍立法院或凱道週邊時的最大動員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