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民眾黨準備「釘孤枝」,司法節就是司法人的「同樂會」,與一般民眾相距甚遠;今年的司法節則格外讓人民「有感」,所謂「司法人」亦當點滴在心。
首先,這是一個沒有正式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司法節,中華民國自有司法院以來,第二次院長「代理」,上一次院長代理已是六十七年前,王寵惠病逝,謝冠生代理兩個半月後,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後成為院長;這一次則是立法院未通過總統提名的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選,賴清德總統任命大法官謝銘洋代理迄已兩個月又十天,代理期長肯定超過謝冠生而寫下新的紀錄,副院長則依舊懸缺。
唯二代理院長的司法節,寫下司改失敗的註腳
第二,在台灣抗議司法不公,不是新鮮事,但多屬個案,長期抗議「惡檢害人」的董念台就是一個例子,最近他還因為發送「黑鷹滅青鳥」被北檢以「恐嚇公眾罪」起訴,在司法節集結群眾可謂創例;最諷刺的是,這是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高舉「司法改革」大旗八年後的大型群眾集會,能號召多少群眾猶待觀察,但這形同是民進黨賴清德政府,為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寫下失敗的註腳。
第三,行政院就《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請覆議,立法院不聽取行政院長報告,即將逕行處理(否決),也算改寫「慣例」,但批評藍白政黨「毀憲」則言過其實,因為不論是憲法(增修條文)或立委職權行使法,都未強制要求必須聽取行政院長報告,只硬性規定限期處理,何況,憲法訴訟是否窒礙難行,是司法院的事而非行政院長能越俎代庖;立法院會修正憲訴法,即源自蔡英文的全綠大法官否決國會改革法案之手筆,某種程度也是蔡英文司法改革失敗的「旁證」─其「敗」正在號稱「改革」,却營造了一個同溫層的憲法法庭,既剝奪了國會職權,又無法說服多數民意(國會多數)。
第四,民眾黨為聲援涉入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的前主席柯文哲而動員群眾,是否「應為」?見仁見智,但審檢一押再押繼續押柯文哲之舉,和歷來司法節無不強調的「司法人權」,確實有強烈反差,而北檢近九百頁的起訴書却提不出貪汙金流之「實證」,也強化了「有冤」的印象。
吳乃仁夜宴林秉文落跑,為「釘孤枝」壯行色
第五,民眾黨聲援柯文哲不意外,讓人意外的是,因涉人八八會館詐騙洗錢案的被告林秉文,「潛逃」海外竟能臉書狂飆在野立委,嗆聲「回去(台)的時間是我自己來訂的!」簡直是為「釘孤枝」行動放的第一枚大炮仗;而立委黃國昌揭發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在高檔米其林餐廳夜宴五檢,則是另一枚小炮仗,這一大小大的炮仗,形同為「釘孤枝」壯行色,對司法院而言,或許難免腹誹「又是檢察官」,但對面對司法無能為力的小老百姓而言,審檢辯(法官、檢察官、律師)俱為「司法」的一環,是「共度佳節」的一份子,不論哪個環節出問題,皆可列為「抗議司法」的由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