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台灣金融體系的歷史,大約在1990年代末期,也曾經面臨與現在中國相類似的狀況,那時銀行體系快速累積不良的放款,更讓壞帳開始居高不下。造成金融機構鉅額呆帳背後的原因,除了有亞洲金融風暴的因素外,同樣也是公部門強力主導資金的流向;政府把市場機制放一旁,更是放任讓各銀行將自身所衡量的風險高低與報酬率,棄之於不顧;甚至有時是連擔保品不足的情況下,也讓銀行以不計代價的作法,繼續地將全體存款戶的錢放款出去。最終,這個苦果僅能由政府動用國家預算,也就是拿全體國民的辛苦納稅金,來打消金融機構龐大的金額呆帳。
除了有支持產業發展的因素外,也許是考量要為銀行體系內大量的閒置資金(也就是俗稱的爛頭寸)找出口,金管會再度想出運用以政府主導的方式,來幫忙銀行消化超額的閒置資金,不過,這並非是長久之道,更絕非正道;甚至可說是殺雞取卵的方法。讓筆者較疑惑的是,此項業務,不該是由監理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所提出,而且應該已經是明顯的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有所抵觸。
再者,台灣經濟發展至今,理應不該再走由政府來主導產業與資金流動方向的回頭路;筆者並不是要建議政府完全不能干預或調控市場;相反的是,當市場機制失靈或經濟碰到危機時,筆者相信尋求政府的力量,才是穩定亂象的解決之道。不過,在沒有發生市場失靈或經濟危機時,筆者是反對政府運用任何理由或形式,來取代或阻礙市場運作與機制。因為任何市場在正常的運轉下,政府只能用風險防範的監理方式,去嚴密地監測經濟與市場的形勢,而不能用主動與積極的手段來主導市場,因為政府一旦將手介入市場,只會帶來更大的風險與產生更嚴重的問題。
筆者長久以來不斷地強調,台灣經濟疲弱不振與停滯性成長,是源自於結構性的問題(這絕非任何的貨幣與財政政策可以治癒的),更是銀行業裡龐大的閒置資金,苦無出路的主因。明確地來說,已將近20年,低迷的民間投資與疲弱的消費才是爛頭寸的主要元兇。其中,資金找不到好的投資機會,筆者相信應該是國內許多企業主們的共同心聲。因此,筆者認為在未改善整體投資環境前,政府不用、也不該再浪費時間與精力從事招商(主要是外國企業的部份)的工作,因為這實際上是毫無意義的,也不會有任何顯著的成效。
吾人回首檢視2006年的現金卡卡債風暴,不就是肇因於銀行資金長年以來苦無去處,突然湧出可消化銀行資金的新業務,所以各家銀行業者便趨之若騖,以不計風險的代價,進行大量行銷與發卡,將大筆的金額,放款給信用品質較低的消費者;最終導致整體銀行業的財務體質弱化,雖然現金卡的爛發,沒有面臨像2001年時,那麼嚴重的呆帳情勢,不過銀行體質的惡化,是後來發展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