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總統府用一紙公文延長境管」 馬英九:這與蔡英文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何不同?

2019-05-1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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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19日表示,總統府日前一紙公文就恣意延長2年管制期,並未依照法律規定說明理由,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這樣做法與蔡總統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什麼不同?」(蔡親傑攝)

前總統馬英九19日表示,總統府日前一紙公文就恣意延長2年管制期,並未依照法律規定說明理由,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這樣做法與蔡總統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什麼不同?」(蔡親傑攝)

前總統馬英九今(19)日表示,總統府日前一紙公文就恣意延長2年管制期,並未依照法律規定說明理由,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這樣做法與蔡總統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什麼不同?」馬指出,總統府出於政治或黨派考量,如此因人設事的決定,限制《憲法》保障他的遷徙自由,「為什麼我要受到這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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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也說,他與前副總統吳敦義會向總統府提出申復,也願意親自向蔡英文說明,也希望蔡英文說明清楚延長管制的理由。

20190519-前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對管制期延長一事召開記者會。(蔡親傑攝)
前總統馬英九(右)、前副總統吳敦義(左)19日對管制期延長一事召開記者會。(蔡親傑攝)

馬英九今日下午與吳敦義一同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針對總統府在管制期滿前2天發文將管制期延長至2021年一事發表聲明與立場。

馬英九:令人懷疑有政治考量

馬英九說,總統府未經事先預告,就恣意以一紙公文延長管制期2年,「這算什麼呢?」馬也說,此公文限制他受《憲法》第十條所保障的遷徙自由,也沒有說明延長的必要,明顯是因人設事,令人懷疑是出於政治或黨派的考量。

馬英九說,《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主管機關對於管制期限得「視情形」延長,但總統府日前僅發來一紙公文,告訴他延長2年管制,並未說明是「視什麼情形」而延長,他反問,是他過去這3年有違法洩密嗎?還是洩密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這是什麼時代的邏輯?又為什麼是2年?不是1年、3年?是依據什麼標準?

20190519-前總統馬英九(圖中)與前副總統吳敦義對管制期延長一事召開記者會。(蔡親傑攝)
前總統馬英九說,總統府的公文限制他受《憲法》第十條所保障的遷徙自由,也沒有說明延長的必要,明顯是因人設事,令人懷疑是出於政治或黨派的考量。(蔡親傑攝)

「這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

馬英九說,這次延長管制毫無正當性,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他認為這是一種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馬也說,他一向守法,雖然完全無法接受延長管制,若要出境還是會提出申請,但為維護自身權益,他與吳敦義會向總統府提出申復。

馬英九說,台灣民主不能倒退,不應為了選舉、黨派或個人利益而違憲濫權、踐踏民主法治、侵害人權,蔡英文經常以中華民國的自由民主為傲,可否請蔡英文告訴全國民眾,有哪一個民主國家,可以不說明理由,就限制他們的國家元首在卸任管制出境3年後再延長2年的作法,「這樣做法又與蔡總統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何不同?」

吳敦義說,他過去擔任副總統,有權時都沒有洩密,怎麼可能在卸任之後,既無機密可言,也無洩密材料,愛國都來不及,他指蔡英文應該將心比心,不該擅用《國家機密保護法》做不恰當使用,只因個人情緒或不正確想像,應趕快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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