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若再比較一下民營和官股上市櫃公司的董事加計兼任員工平均薪酬,也可以發現民營公司相對高於官股公司。例如,台哥大及遠傳一五年的平均薪酬分別為1249萬元及1227萬元,都遠高於中華電的508萬元。但是中華電一五年EPS及ROE分別達5.52元及11.74%,經營績效並不算差。同樣的,開發金一五年的平均薪酬為1432萬元,遠高於兆豐金的1037萬元,但是兆豐金一五年的EPS及ROE分別達2.35元及10.56%,經營績效遠優於開發金。其實,董事(或兼任員工)的薪酬多少才合理,並沒有一定的標準,是要依其對公司的貢獻度而定。
政大企管系教授于卓民表示,由於董事(或兼任員工)的責任並不輕,因此應該給予合理的報酬,使其報酬與努力成正比;例如官股上市櫃公司獨董的薪酬就明顯低於民營公司,這要如何要求其能用心扮演好獨董的角色。
比照香港 讓董事薪酬公開透明
落實公司治理 待遇不應含混帶過
董事學會常務理事蔡鴻青也認為,上市櫃公司董事(或兼任員工)薪酬多少才算合理,是見人見智,最重要的是,資訊要能夠公開透明,這樣就可以讓投資大眾檢驗其合理性。
目前國內的上市櫃公司都是含混籠統地揭露董事(或兼任員工)的薪酬級距,而不是清楚揭露每一位的所得金額。一位金管會高層在被記者詢及董事酬金是否應該公開透明時,他的回答是:「這樣很容易讓他們被歹徒綁架」。然而,翻開股票在香港掛牌上市的統一企業(中國)、亞泥(中國)及裕元工業(寶成子公司)等公司的年報,會發現每一家都完整揭露所有董事(包括獨立董事)的薪酬,甚至連高階經理人的薪資、分紅也都一一揭露,為何香港能,台灣卻不能?
交大資訊管理與財務金融系教授葉銀華表示,台灣要提升到區域金融的層次,公司治理制度一定要與國際接軌。公司治理的推動是一種文化認知,台灣要提升國際競爭力,一定要汲取國際經驗與知識,落實台灣企業整體的公司治理制度,如此競爭力才能持續往上提升。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財訊雙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