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中會考國文寫作以「青銀共居」為主題,引發國文老師及公民老師兩極化評價,部分國文老師認為:要求學生對公共政策做評論,形同把國文作文變成社會科申論題,雖符合跨領域趨勢,卻違背國文教學核心。但筆者頗肯定這樣的命題,試對國文科之跨領域研究、教學,提出看法。
今年3月上映的電影〈老大人〉,女主角黃嘉千甫入圍2018年金馬獎最佳女配角,電影改編自原著《阿爸的西米囉》「西米囉」是老一輩人稱「西裝」之意,從日語せびろ音譯。劇中八旬老翁金茂的女兒玉珍(黃嘉千飾)和兒子益正(喜翔飾)因為父親是否住進養老院而爭吵不休。全劇以西裝做為老年人心境的象徵:金茂某天突然去拍了張西裝照,似乎預感自己將不久人世,預作遺照之用,後來,女兒為了孫子婚禮,推著輪椅帶他去訂製西裝,藉由年輕人喜事與老人喪事的重疊,帶出不同世代人生風景的巨大反差。電影探討的是高齡化社會議題,但與社會科學訴諸法案分析、數字統計的方式有所不同,它用西裝的象徵手法,凝聚人的共同感情,呈顯社會政策、公共法案背後的「人文價值」。
但目前國文科的跨領域研究、教學,較少與社會科學結合。其實傳統所謂的「文」的範疇,包含政經法商制度背後的人文思考,乃至我們所說的「科學哲學」。《論語》談「天下有道」,《孟子》談「仁政」,孔孟政治理想當然被認為是國文教學的核心。但或者還可再跨入社會科學領域,談孔孟期待「明君」的誕生,與西方當代憲政主義思想(Constitutionalism)所預設的「暴君恐懼論」(Tyrannophobia)有何差異?《孟子‧梁惠王上》說人民「無恆產,因無恆心」,當政者未能振興經濟,導致人民走險犯罪,又加諸刑法,是殘害人民(「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這正是今年2月22日剛公布的775號大法官解釋「累犯一律加重其刑的規定違憲」的顧慮,畢竟某些迫於經濟而生的犯罪,再次加重,只會讓行為人更無從適應社會。現在法院、地檢署充斥動輒興訟的妨礙名譽罪,《論語》談「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發言謹慎、行事敏捷)能否給與當代人若干啟示?這些看似嚴肅的議題,以Kuso實例說明,學生極感興趣。
之後,我們要問的是:國文「為何」及「如何」與社會科學領域結合。這就是本次寫作方向引起國文老師質疑的原因。國家以帶有強制力的法律推動社會政策,這和黑幫組織以暴力分配利益一樣,都是用強制力(其實就是暴力)進行資源調配,為何國家法律被認為是唯一合法的暴力?而黑鞤組織被認為是不符正義的?社會政策、國家法案的合法性基礎,除了來自「社會契約論」所強調的全民同意之外,更大的支撐是:法案背後的「人文價值」得到多數公民的認同、信仰。
德裔政治學家弗里德里希在《超驗正義——憲政的宗教之維》中指出:法案的正當性來源,不在於立法代表的民意基礎,而在宗教所薰陶的人文價值。儒家思想立足社會關懷,本身就帶有宗教特質,「人文價值」正是國文科要培育的素養。例如:青銀共居,並不是要15、16歲的國中生去評論公法、私法交錯的長照法案,也不是要就長者與青年如何以複雜契約交換居住資源和照顧人力提出評論。而是要學生感受法案背後的「人文價值」——世代互助的精神。藉由要求學生寫出相處經驗,在文字當中體現情感溫度,並可與《四書》中的孝道思想也彼此呼應。也就是說,國文作文,是要以帶有感染力的「文采」體現法政社會的「人文價值」,這既守住國文科的立場,又拓展國文與當代社會結合的面向。
「中文系」、「國文科」並非現代西方意義下的“ discipline”,孔門四科所謂的「德行、言語、政事、文學」,「文學」包含但不局限於西方所謂的“ literature”,乃是貫通個人德行修身,以及法政領域的人文思考。
*作者為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臺灣大學中文所博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