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涉掏空大同公司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處林蔚山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元。最高法院今(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林蔚山必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大同集團前董事長林蔚山(右)涉嫌掏空案,更一審遭判8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涉掏空大同公司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處林蔚山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元。最高法院今(2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林蔚山必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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