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巨頭華為的首席法務官宋柳平27日投書《華爾街日報》,表示美國國會去年通過的「剝奪公權法」完全是針對華為而來,該法違反了法治國家要求的正當程序,直接判定華為有罪「是用立法取代審判的暴政」。華為目前已提起訴訟,並於28日向德州聯邦法院提出簡易判決動議,要求判決該法違憲。
華為這裡所說的「剝奪公權法」,指的是美國國會去年通過的《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9NDAA)。宋柳平指出,《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對某些華為設備實施了廣泛的禁令:聯邦機構不能從華為採購設備,與聯邦政府簽署契約的實體不得使用華為設備,而且接受聯邦政府資助和貸款的實體也不能使用政府資金購買華為設備。
宋柳平認為,在經過司法審查後,如果國防部長「有合理理由相信」相關公司由中國政府所有或控制,或與中國政府有關聯,則該法案也適用於這些公司。但是該法案在未給華為提供任何反駁機會的情況下,直接並永久性適用於華為。
以下是華為的聲明全文:
英國議會曾經可以對旨在推翻王權的陰謀者進行判決。鑒於此,美國憲法禁止國會通過任何剝奪公權法案—即未經審判就對個人或團體施加懲罰的法案。
去年夏天,美國立法者通過了一項針對華為的剝奪公權法案。該公司是一家成功的中國私營科技企業。《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2019NDAA)對某些華為設備實施了廣泛的禁令:聯邦機構不能從華為採購設備,與聯邦政府簽署契約的實體不得使用華為設備,而且接受聯邦政府資助和貸款的實體也不能使用政府資金購買華為設備。
在經過司法審查後,如果國防部長「有合理理由相信」其它公司由中國政府所有或控制,或與中國政府有關聯,則該法案也適用於這些公司。但是該法案在未給華為提供任何反駁或免受指控的情況下,直接並永久性適用於華為。
華為已提起訴訟並將於周二提出簡易判決動議,要求法院宣佈該法案違憲。該禁令是典型的剝奪公權法案,違反了正當程序。支持這一法案的國會議員宣稱該法案是對華為此前所謂的不當行為以及華為與中國政府存在的未經證實的關聯關係採取的懲罰措施,而華為已堅決否認這些指控。
該法案沒有給華為任何機會針對這些指控提出抗辯,沒有給華為任何機會提供反駁證據,也沒有提供一個公正程序來發現真相。該法案直接判定華為有罪,對華為施加了大量限制措施,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將華為趕出美國市場。
這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是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
即使該法案合憲,對提升國家安全或增強政府信息網路的安全性也幾乎沒有任何作用。該法案並沒有提出應對所謂的風險的解決方案,而是僅僅針對華為。該法案甚至都沒有要求聯邦機構停止使用現有華為設備,只是禁止繼續購買華為設備。而且該法案也沒有禁止使用由中國政府與其他大型電信廠商成立的合資企業所生產的設備。
與此同時,2019 NDAA法案也無端損害了美國的技術和經濟利益。華為是一家全球領先的、創新的網路交換設備(包括5G)提供商。限制華為在美國銷售設備會減少競爭,從而抬高價格,增加網路服務進入門檻,尤其是在華為的競爭對手不願意提供服務的美國農村和偏遠地區。
世界其他國家政府都明白華為並不是政府的工具,華為致力於提升網路安全,提供最好的、優惠的技術。這些政府都選擇與華為攜手共進,但美國政府卻不這麼做。美國人民只能寄希望於法治,希望美國法院能和處理以前的剝奪公權條款和違反正當程序案件一樣,宣佈華為禁令違憲並禁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