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向父親要錢,「偷」成為活下去的方式
從阿貴17歲一路陪伴他至今的社工玹玹說,阿貴的學校老師曾分享說以前爸爸其實是很疼阿貴的,會拿錢讓阿貴去買喜歡的東西吃,那時候阿貴還在讀國小,拿了爸爸給的500元就真的全部花光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吃了,沒想到回到家立刻被爸爸罵一頓:「你怎麼把錢都花完?」
這樣的衝突多發生幾次,阿貴對爸爸的不信任感就累積起來了,在玹玹看來這變成:「發生事情時,青少年真的不會想第一個跟父母求助──你都說我不行,那我想『證明』給你看,跟你們求助也沒用,只會罵我說我是多餘的。」
家裡已經沒什麼錢,阿貴又因為一連串衝突變得更不願向爸爸要多的生活費,加上爸爸在阿貴17歲那年開始重病,無法工作也完全無法給阿貴錢,之後又過世了,「偷」就持續成為阿貴的生存方式之一。阿貴說:「因為我想要,看得到卻摸不到,就會想盡辦法去得到……就算自己身上沒現金有其他管道可以搞到,會去策畫計畫如何拿到這東西……」
「假如習慣以前的生活,就還是會進來」
「高三的時候是靠自己生活,那時候一整個不想工作,所有的生活開銷只好自己想辦法『弄』出來,不是偷就是跟朋友借錢,到後面就習慣了……我偷可以賣的,例如說鐵,比較有價值,電線也有。」
阿貴第一次進少觀所是3個月,他說第一個月就快崩潰了,覺得不如去賺錢,太無聊。儘管說著「再也不想進去」,阿貴也說:「假如出來的人還是習慣以前的生活,就還是會進來。」
憶起那時在工廠,阿貴說90個人裡初犯的大概就是10–20人左右,很多人都說不想再回去,卻還是一再回頭。裡面上的課有用嗎?阿貴笑:「就講什麼佛光山啊、耶穌基督、教導你健康啊法律啊──問題是會進去關的人不是進很多次就是知道法律了,基本上講也沒屁用啊!」
大道理人人都曉得,但若是原來生活環境沒變,生存的方式也難改變。社工玹玹接觸過的少年偷竊虞犯大多是偷零食小物、偷牽車等,沒有錢的孩子一時衝動犯案,社區居民大多不會讓事情浮到檯面上,加上滿16歲後少年可以合法打工賺錢了,偷竊基本上會隨年齡增長而變少──只是,喪父又失去住所的阿貴生活困難,工作又極難穩定,這些困境形成一道道卡在人生前頭的路障。
「我有前科,你要用我嗎?」
「我有『前科』,你要用我嗎?」玹玹說到便利商店面試時,阿貴會這樣直白地問,雖然18歲以前偷的不會留「前科」,他仍說出來了;後來阿貴真的在超商工作一段時間,只是一時忍不住又偷,便很難再進入這體系工作。
阿貴也去過一個供宿舍的工地上班,有地方睡覺又跟同事相處得來,玹玹說那是阿貴生活最穩定的時期之一;只是這些收入依然承擔不了半點風險,某天阿貴跟同事借摩托車騎,出意外撞壞、賠不出錢,阿貴又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