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拒絕執行安樂死,她以絕食結束一生
荷蘭是少數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執行的條件是,若「無任何機會與希望」可以改善「患者不堪忍受的痛苦」,患者可以在與專業醫生對話及判斷後,選擇接受執行安樂死,這不僅適用於重症患者,部分心理疾病和失智症患者也適用。荷蘭也允許18歲以下、意識清醒病患尋求安樂死,12至16歲病患必須獲得家長或監護人同意,16至18歲病患則可以在諮詢家長後,自行選擇是否安樂死,家長沒有否決權。
波特霍芬幾年前曾輕生未遂,被送到醫院「強制治療」,醫師為她準備不容易撕裂的特製衣服,以阻止她自殺。她在自傳曾描述這種被隔絕的感覺「彷彿我才是犯人一樣」,「但我這輩子連去商店偷糖果都沒做過」。
即使如此,波特霍芬的父母還是希望她能再次感受到「活著真好」,或是哪天陷入愛河並走出傷痛,父母更鼓勵她接受電療,經由電擊腦部的方式來誘發痙攣、治療精神疾病。但這造成波特霍芬對父母的不諒解,去年她瞞著父母找上安樂死機構,但醫師認為她太過年輕,因而建議不執行。波特霍芬告訴《海爾德蘭人》:「他們認為我應該等到大腦完整發育,並完成創傷治療後再說,但這必須等到21歲生日,這讓我崩潰了,我不能等那麼久。」
去年12月,波特霍芬因為幾乎沒有進食,器官瀕臨衰敗,醫師只好對她施打麻醉針,使其陷入「人工昏迷」狀態,並以插管方式餵食,今年早些時候,她選擇不再接受治療。李賽特雖然心痛,仍陪伴在女兒身邊,她指出:「我們做父母的,當然想要她選擇活下來。波特霍芬其實一點也不想死,她只是渴望內心的和平。」
在波特霍芬生命結束倒數的時光,她自上周起絕食,躺在家裡客廳的病床上等待死亡到來。據報導,她的父母與醫師也同意不強迫性餵食她,根據荷蘭醫療法規,醫師不能違法病人意願,強迫病人接受治療。
在波特霍芬離世前,該國國會議員韋斯特維爾德(Lisa Westerveld)曾去探望她,韋斯特維爾德稱難忘她的堅毅精神,「我永遠不會遺忘她,我們會繼續替她奮鬥」。根據荷蘭地區安樂死審查委員會(Dutch Regional Euthanasia Review Committees)的統計,2017年有共計6585人死於安樂死,多數人是由於罹患絕症才決定終止生命。除了荷蘭之外,盧森堡、比利時、瑞士、德國、加拿大、美國部分州、哥倫比亞、澳洲維多利亞省也通過立法,醫生可「協助死亡」(Sterbehil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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