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東烏坎事件最新的消息非常不樂觀,林祖戀的律師魏如久告訴美國之音, 廣東省陸豐市檢方斷然拒絕了他提出的與林會面的要求。當局給出的理由是林祖戀已經發表書面聲明表示自己不需要律師。
律師無法當面確認當事人聲明的真實性,他認為公訴人員的做法是違法的。為什麼是違法的?因為只有律師當面見到當事人的簽名聲明,才可能真實有效。
當局為什麼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顯然,當局還沒有坐實林祖戀的貪污之罪,現在公眾看到的,是電視審判,還有就是林祖戀被迫聲明自己有貪污行為。
新發生的烏坎事件,讓人們看到,有一點基層民主希望的廣東烏坎,仍然難以逃脫被地方當局窒息的命運,地方當局已與最高當局不同的部門形成聯動機制,通過電視審判、通過脅迫當事人製造罪名、禁止當事人自選律師等方式,來做實被打擊對象,讓百姓合法維權成為泡影,也許這是當局反基層民主化的一盤大棋正在推演。
電視審判:「依法」治人
在律師都還沒有請到的情況下,烏坎村支書林祖戀就上央視了,說自己是「主動」投案自首,公開承認自己受賄的犯罪「事實」。
應該上電視公開審判的,應該是薄熙來、周永康、穀俊山等人,因為他們過去曾通過央視等媒體風光無限,現在通過電視審判,一是以正視聽,讓人們看到他們的真面目,消除過去電視給他們的正面形象;還有就是,他們罪行昭彰,並已得到相關司法審定,走一下電視公開程式,讓民眾知情。
近年我們看到的情形卻是,警方剛剛抓住一個薛蠻子這樣的因私生活過失或高瑜、周世鋒這樣因言論與公義而被警方拘捕而未被審判的異見人士與維權人士,立即通過央視讓他們公開認罪,這本身就是公權力在犯罪,因為員警、司法與媒體都由中共有關部門一手操持,現在進行警、法、媒聯動,也許做不實別人犯罪事實,但可以通過媒體製造影響力,在心理與宣傳上造成被拘審者既成的「犯罪事實」。
世界範圍內,通過電視審判甚至通過電視處決「罪犯」的,可能只有中國政府與基地恐怖組織,以及ISIS組織。如果說恐怖組織是硬刀子殺人的話,中國當局則是用軟刀子製造恐怖。
中共的這種電視審判,需要三個部門密切合作,就是警方、司法、檢察機關,還有就是黨的喉舌媒體,而這三個部門之上,必然還有一個中央級別的統籌協調機構,只有中央級別的指令,才可以形成聯動,並最終通過央視播報。
林祖戀不過是一個廣東的小小村支書、村主任,為什麼要動用國家級的力量,進行干預並曝光?
這顯然是視烏坎問題具有廣泛的國際國內影響力,中共官方要通過「最有效」的方式,來發佈消息,控制局面。至於林祖戀是不是真的受賄了,電視曝光者是不會去考慮的,他們要的,就是林祖戀通過電視公開認罪,中共官方的邏輯是,當事人都已經認罪了,其它媒體與聲音還有什麼好說的呢?甚至都不需要其家人聘請的律師,官方要壟斷一切資訊源,做實當事人的罪行。
正陽光下的黑色手段
讓有影響力事件的當事人上央視認罪,看起來是很公開很陽光的事情,但正陽光下,人們看到的卻是無底線的黑暗,當地警方要拘審林祖戀的同時,拘捕了他的孫子,與抓捕著名記者高瑜,同時抓捕她的兒子一樣,通過製造血親家屬的「罪行」,來威脅當事人屈從,官方的電視導演準備好臺詞,當事人只有念臺詞的份,沒有其它選擇。否則,你的親人就可能面臨不可測的危險。
近日,大陸有影響力的網友只要通過微信公號或微博談論烏坎,即被立即封號,顯然,中共體制已形成網路與警方、地方政府聯動的機制,只要地方政府將一個事件做成上綱上線的政治事件,並進行汙名化處理,中共主流媒體與網路管理機構就會立即跟進,對不同的聲音進行封殺,以保證地方政府對敏感事件的處理悄無聲息,不造成更大的影響力。
他們說服中共高層是非常簡單的:一條就是編造國外敵對勢力滲透,要通過烏坎事件製造對中國不利的新聞報導,進而影響更多的村莊;另一條就是,烏坎村支書貪污,已在電視中承諾犯罪的事實,所以要「依法」進行處理。
於是我們看到了一系列的技術性的跟進,中共地方政府已經非常熟練地用極其低級的方式,甚至黑社會手段,打壓村民維權行動,並形成自己的話語邏輯。林祖戀要組織村民上訪,以索回村莊的土地,以及一些租地賣地款,這一組織行為,觸怒了廣東官方,因為這些土地與經費一旦追究,可能引發一系列腐敗問題被曝光,所以地方政府必然要痛下殺手,林祖戀預感到自己將受到官方打擊,所以與妻子離婚,以期使家庭不受影響,但官方還是拘捕了他的孫子,以此逼迫林祖戀通過電視認罪,這與當年拘捕著名記者高瑜的兒子,以此脅迫高瑜電視認罪,手法如出一轍。顯然,中共有關機構已形成黑道手法加電視審判,來達到自己「依法」治民的目的。低級的方式予以配合的,還有學校校長通過讓學生簽名,來收集證據,證明林祖戀有依法行為,但這一行為很快被家長識被,予以痛斥,並通過網路公開相關圖片。
我們看到林祖戀被電視認罪後,當局進一步的技術性跟進方式還有,對林祖戀家人聘請的律師,一律由相當司法局嚴令不得介入,即使已經匯款,也要立即退回,以保證相關審判,由官方指令或相信的律師參與,對海外執義敢言的媒體,進行汙名化,高調造勢說香港的蘋果日報、端傳媒等介入到烏坎事件中,並要追究記者的法律責任。將記者的正常採訪,誣為非法採訪。當境外媒體與民間NGO撤離之後,官方就可以隨意打壓村民維權行動,底層政權正在流氓化,甚至黑社會化,對民間正常的社會維權進行無底線打壓,製造恐怖。
鄉村管治走向黑惡化
這裡有一個問題是,地方政府為什麼要抓林祖戀?僅僅因為林祖戀是上屆政府柔性政府下,選舉出來的民選村領導?根本原因是,民選村領導擁有了民意的力量,開始維權與問責,而這樣的維權與問責的力量,是合法的村級政府的有組織行為。村裡土地遺留問題,還有以前村領導出租或賣出的土地相關利益沒有獲取,新的領導班子必須追索。這樣的追索,必然侵犯相關權貴的直接利益,甚至可以把他們送刊監獄,地方政府相關責任人不可能吐出從前獲取的巨大利益,只能通過黑社會方式,製造冤獄,陷林祖戀於不義,並通過層層公關,將林祖戀問題上升到地方穩定、重大國際影響層面,使上級機構支援地方政府,重拳打擊民選村官。
中共喉舌則通過高音喇叭來呼應官方對村民維權的處置:《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在週一(20日)發表的一篇英文評論說: 「如果全國各地的矛盾都用烏坎村民的激進方式表達的話,中國基層看到的將是一片混亂和騷動」。環球時報說出了當局對烏坎事件深感恐懼的根源,就是害怕中國民間社會因烏坎的民主實驗而產生蝴蝶效應,似乎基層民主化,就是中國垮臺的先兆。
因為民間的維權活動,令當局恐怖?還是民間政治的興起,令中共當局畏懼?即便是烏坎人故意將其非政治化,並在示威活動中高喊中共萬歲也無濟於事。因為中共當局內心明白,維權不僅僅是經濟權益的維護,最重要的是真正的民選基層官員,將對中共政治形成質的改變,而這種改變,他們無法承受。畢竟,自上而下的反腐敗,只是隔牆扔石頭,偶爾會有腐敗官員死傷,但自下而上的監督與民主化進程,則使官員的生態發生根本的改變。
汪洋當年支持民選村官,柔性處理烏坎村,被認為是一個標誌性事件,但汪洋本人在當年的兩會期間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廣東並無創新,只是按照村民組織法與相關選舉法規,選舉了村民委員會與村支書。汪洋不願意將事態上升到鄉村政治層面,只是認為烏坎村的選舉是做實了,按規則辦事而已。那麼,推而言之,其它的地區村民選舉,都被基層官員掏空了,讓相關法規徒有其名,民主自治的基層,完全變成了官主官治的社會。
汪洋與當時的廣東基層官方,不是一個共同體,因為汪洋知道自己要進入中南海辦公,他的目標或共同體在更高處,他有自己的詩意的遠方,所以,相對超脫,當年對烏坎村的處理,可以開明地柔性的解決。但現在的地方政府官員,內心卻是「臣妾做不到」,為什麼做不到?如果村民維權成功,官員就沒有了任何想像的權益空間,林祖戀啟動的村民集體維權,將「製造」地方動盪,也可能引發蝴蝶效應,地方政府官員以前的官商合謀,可能受到上級的追究,而進一步的掠奪村民土地,也會更加困難,地方政府現在主要靠土地財政供養,沒有了這塊與民爭食的肥肉,地方政府可能一事無成。
無論是對村民還是對官員來說,烏坎之爭,都是最後的鬥爭,誰能團結起來,誰能獲得勝利,誰就擁有明天。不是地方民主擁有明天,就是地方權貴擁有明天。怎樣才能有效打擊烏坎維權行動?當然一是將烏坎事件泛政治化,對境外媒體進行汙名,認為他們參與了烏坎維權行動的策劃,以引起中共高層的重視,並可以重拳打擊;還有就是對林祖戀這樣的當事人進行人身控制,通過各種脅迫,使其認罪,同時阻斷當事人與律師及非官方媒體之間的一切聯繫。這一切方式與手段,都是公權力在黑惡化,非法化。所以,當有關當局公開林祖戀受賄八萬元人民幣贓款時,網民們調侃道:「八萬塊,動用三百武警,上千警力,半夜私闖民宅強行拖走一個年過半百的老人。中國真法治。」與之鮮明對比的是,電視已曝光的江蘇與北京的學校有毒跑道,儘管造成相當多的孩子生病甚至死亡,卻至今沒有下文。當局打擊烏坎的用力點在哪裡,不言自明。
*作者為獨立學者,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