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拍板通過的「一例一休」新制,引起外界不少批評,勞動部長郭芳煜今(6)日下午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並備質詢。郭芳煜提出書面報告表示,若《勞動基準法》改為每週2天例假,這樣會造成勞資間沒有合理運作空間,難以符合勞雇需求和企業運作,且全世界也沒有任何國家採用「2例」。
郭芳煜說,有關「周休二日」爭議,起因於法定正常工時雖自2016年1月1日起縮減為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但《勞基法》第36條訂定的「例假」卻未配合修正,仍是每7日休息1日,導致部分企業將每周40小時的正常工時安排在6個工作日中,因此,為了落實「周休二日」,勞動部才明定「每7日至少應有2日休息」,且「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郭芳煜接著指出,若《勞基法》採「每周2例假」規定,未來即使同事請假,要與休例假者協商出勤代班,也會違法,這也讓勞資間幾乎毫無合理運作空間,難以符合勞雇需求和企業運作,況且「全世界亦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勞動法令,採『每周2例假』之立法例」,「一例一休」才是現階段最務實的作法。
至於有關國定假日7天假,郭芳煜表示,由於原先《勞基法》保障勞工至少有7天國定假日,可用來和雇主協調成周休二日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國定假日應回歸全國一致規範,才能解決目前勞工國定假日19天、公部門國定假日11天的差異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