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聲音話政府已經讓夠了,所以不應再答應示威者的要求,筆者不敢苟同。
政府真的讓夠了嗎?要認真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弄清楚,究竟政府讓了什麼?
我認為政府什麼都冇讓過,理據如下:
例如:你已經畀我搵過好多次笨,我今次想「重施故技」,再想搵你笨,但畀你識穿了,你要向我追究,我話我已經「暫緩」搵你笨,我話我已經道歉,我話我已經讓夠,我話你應該感恩,我話你應該「得些好意須回手」,我話你不應該再追究,你會接受嗎?
又例如:我係騙徒,成功多次向你行騙,今次想再「重施故技」,但今次畀你識穿了,你要向我追究,我話我已經「暫緩」向你行騙,我話我已經道歉,我話我已經讓夠,我話你應該感恩,我話你應該「得些好意須回手」,我話你不應該再追究,你會接受嗎?
政府過往曾多次成功搵了市民笨,今次《逃犯條例》政府想「重施故技」,想再搵多一次市民笨,市民識穿了,市民唔制,市民抗爭,市民反抗,市民要向政府追究,政府話佢已經「暫緩」搵你笨,政府話佢已經道歉,政府話佢已經讓夠,政府話你應該感恩,政府話你應該「得些好意須回手」,政府話市民不應該再追究,你會接受嗎?
所以,政府根本什麼都冇讓過!
請容許筆者再具體說明如下:
今次風波有跡可尋,從前有因,今天有果;今次是政府自食其果,與人無尤!因果關係要從多位民選立法會議員被DQ(取消議員資格)講起,民選立法會議員被DQ後,立法會內,建制派議員佔多數,反對派議員佔少數,經驗告訴政府反對派議員已無能力影響大局,最多只能拉布,建制派議員也能剪步,所以政府以為,任何法案,最終都是會通過的,所以毋須理會反對派議員的反對,更不應在意市民大眾的反應。
今次《逃犯條例》,政府也是這樣想,想「重施故技」,所以便加快硬闖立法會,結果大家有目共睹。市民抗爭,市民不滿,市民要向政府追究,政府話佢已經「暫緩」《逃犯條例》搵你笨,政府話佢已經道歉,政府話佢已經讓夠,政府話你應該感恩,政府話你應該「得些好意須回手」,政府話市民不應該再追究,你會接受嗎?
所以筆者認為,要結束今次風波,政府必須真正讓步,答應示威者的所有要求,就是:撤回修例、收回暴動、撤銷控罪、追究警隊。
而且要答應示威者的要求,其實並不困難,示威者只是討過說法,政府只要改個說法便可以,為什麼還要這麼執著?難道政府忘記了是自己立心不良在先嗎?
所以筆者希望社會各界繼續呼籲政府盡快答應示威者的要求,並保證不再「重施故技」,以結束這場風波!
懇請大家,請有錢的,就登廣告; 冇錢的,就一人一信,一人一電郵,打電話到電台意見節目;不要停,繼續呼籲政府答應示威者的要求,結束這場風波!忽略輿論,忽略民意,是大錯。忽略反對派議員,是更大的錯。以為夠票就過,毋須理會市民的看法,就是大錯特錯!
如果政府不汲取今次經驗教訓,仍然不肯徹底覺悟前非,保證不再「重施故技」,又怎能妄想市民會原諒她呢?又怎能妄想重拾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呢?
*作者為旅英港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