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睡前我老公問我:「妳還要繼續寫和長榮罷工有關的文章嗎?」我說,對,我就是要寫!即使我早就離開長榮20多年。
我太了解這公司,因為我覺得這資方不會有絲毫的讓步,甚至罷工有可能會失敗,至少,這是空服員好不容易爭取來的機會,至少,要讓更多人認識長榮是一個什麼樣的公司。
我就是,進了長榮,不爽走人的那個!
我1993剛畢業,放棄插班大學正取名額,進了長榮當空姐,我沒期待舒服的受訓,但也沒想過是集中營的苦悶壓抑的當兵;三個月在訓練中心,全英文的課程,苦讀反而是最簡單的事,嚴格規定一分不差的作息,排隊才能去餐廳吃飯,每晚寢室評分,甚至床罩要拉出直角,這些我可以理解,畢竟,團體生活,必須嚴格管控,飛安必須嚴格,才能保障自己和乘客安全。
關於這些20幾年前的往事,我以為早就雲淡風輕,直到陸續看了些姐妺們的文章,當年不爽走人的我才明白,當年的不爽,其實,傷我很深。
畢業第一份工作,社會新鮮人毫無工作經驗,只能通盤接受公司一切即使覺得不合理,覺得被踐踏,也傻氣天真想著:「所有公司都一樣吧!」但是,生病請假被刁難是常態,生病也不敢請假,不聽話班表被拉黑,等著飛到精疲力盡。早早安排特休也可以沒理由被異動,更不要說更多不當管理,問號和不爽滿滿的溢出。
生病請假被刁難是常態,生病也不敢請假,不聽話班表被拉黑,等著飛到精疲力盡。
所以1995年我就提出要解約,當賠償明細在眼前時,真的傻眼,除了受訓和實習薪資金額全額賠償,我實習飛的是新加坡,西雅圖,紐約,要賠償該航段乘客機票:西雅圖我飛豪經艙,就賠豪經艙的票,雖然我是工作得要死不活的累,連crew椅子都沒坐到什麼,但我要賠坐都沒坐到的乘客機票;還有,三個月訓練中心,每一餐餐費,住宿費,制服,行李箱回收了也要賠,工作穿破的絲襪也要賠,還有床單棉被洗滌費,水費,電費......
對,就是這麼細。妳生活過的每一分錢,長榮都要討回去,不管妳飛了一年多,有沒有為公司服務,妳不爽想輕鬆走人,妳想得美!!
當時我們隨便一找,5個同期都要離職,我們就去找律師寄存證信函,說明有賠償誠意,卻不同意賠償內容。拖了大概一年多,我人已經在美國讀書,才收到法院通知,我只能專程飛回來處理,然後,身不由己心有不甘和解,因為我沒法一次次從美國回來。
我有位同學,沒有請律師,一次一次自己跑法院,最後法官判賠償內容不合理,她的賠償金額降低很多。但她說:雖然她少賠金額,也損傷很大,因為常進出法院,現在工作也要請假,整個人覺得氣不順運不好,面對資方律師嘴臉,氣到身體都病了痛了。甚至有聽說,都已經有職業傷害,生病了,公司還是要求解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