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南海仲裁案出爐,仲裁結果一面倒向菲律賓,中國重申不承認、不接受仲裁結果的立場,新華社並翻出30年前美國與尼加拉瓜之間的舊案,批評美國自身也從不遵守國際法約束,並認為中菲兩國應在雙邊協談的基礎上解決問題,不讓南海爭議成為美國對抗中國的政治籌碼。
干涉尼國內政ICJ判賠 美拒執行
尼加拉瓜位於中美洲北部,1912年美國在尼加拉瓜建立軍事基地後,尼國政府一度成為美國的傀儡政權。1979年,桑地諾民族解放陣線(Frente Sandinista de Liberación Nacional,FSLN)推翻了親美的獨裁者索摩查(Anastasio Somoza García),並成立新政府。美國中情局(CIA)大為不滿,批評新政府為共產政府,公然扶持反政府武裝組織,試圖推翻FSLN政權,導致尼加拉瓜陷入長達十年的內戰。
後來,尼加拉瓜向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庭(ICJ)提出訴訟,控告美國干涉尼加拉瓜內政。1986年6月27日,國際法院作出裁決,認定美國的行為違反了聯合國公約,必須賠償尼加拉瓜。然而美國拒絕執行,尼加拉瓜於是向聯合國安理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申請執行,結果美國居然連續5次動用否決權,引發國際非議。最後,尼加拉瓜不得已於1992年撤訴,但獲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及世界銀行(World Bank)援助。
新華社記者採訪前尼加拉瓜議員的菲格羅亞(José Santos Figueroa Aguilar),他回憶說:「美國入侵給我們國家造成巨大傷害,欠下的債一直沒有賠償。」
美國眼中的國際法
中國指出,尼加拉瓜一案顯示出美國為維護國家利益,即使是由美國主導或參與制定的國際公約,一旦產生利益衝突,美國照樣拒絕遵守。例如1997年為防止全球氣候變遷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要求各國致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美國雖於1998年簽署,但2001年3月卻以影響經濟發展為由,單方面宣布退出。
東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教授高英彤指出,「很難找到一條由美國創設,但美國都有貫徹的國際法規。」他說。
「國際法要與時俱進」
中國認為,隨著二戰結束和聯合國成立,國際上形成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現代國際法,逐漸成為國際社會的行為準則。但國際局勢的演變和全球化、網路時代的到來,讓國際法面臨新課題。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江雨就指出,現有的國際法背後是以美國為首的大國單方面制定規則,但國際法是漸進演變出的規範,應該在既有基礎上發展,除了國際條約本身,更要靠國家實踐和國際司法判例來作為依據。
王江雨強調,國際法的「與時俱進」也是國際政治博弈過程,如中國的新興大國應該積極參與,使現有國際的爭議解決機制更完善,減少單一強國干預,才能達到公正與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