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雙子星案遭經濟部駁回 南海發展:駁回理由恐違法

2019-06-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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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發展的母公司南海控股在香港上市,必須台灣和香港同步發聲明才不會違反法規,最快可能27日才有正式回應。圖為南海發展雙子星案「台北CITY ONE」模型。(資料照,甘岱民攝)

南海發展的母公司南海控股在香港上市,必須台灣和香港同步發聲明才不會違反法規,最快可能27日才有正式回應。圖為南海發展雙子星案「台北CITY ONE」模型。(資料照,甘岱民攝)

經濟部投審會今(26)日駁回雙子星開發案申請,南海法律顧問表示,投審會駁回理由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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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投資負面表列」完全不適用於雙子星案  投審會駁回理由違法

經濟部投審會駁回台北市雙子星案,得標的南海團隊法律顧問表示,投審會駁回理由是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予以駁回。而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第1項是規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之事業是完全禁止外國人投資,但同條第3項同時說明禁止外國人投資的業別是由行政院定之,也就是「僑外投資負面表列」。如果依據投審會上述的駁回理由,意指雙子星案屬於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之事業應禁止外國人投資。但現行有效的「僑外投資負面表列」完全不適用於雙子星案,因此投審會駁回理由顯與現行法令不合,而屬違法。

再者,臺北市政府在雙子星案之甄選文件明白允許外國人投資,所以南海公司才會參與本案,並獲選為最優申請人。如果依目前投審會的意見,那就是臺北市政府甄選文件違反法令。

投審會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雙子星開發案不利國家安全,委員會議條列3大理由駁回雙子星案開發申請。但投審會也表示,若南海控股有異議,可在30天內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對於駁回雙子星案開發申請,投審會表示,考量雙子星案國內被投資事業營運涉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為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台鐵、汽車客運等大眾運輸匯聚,位處大台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涉及國家安全議題,認定投資人與中國大陸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中國的政策影響,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決定駁回雙子星開發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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