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馮光遠等3人因2011年建國百年晚會招標案,質疑前行政院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圖利、洩密,盛治仁怒告3人求償及登報道歉,盛治仁一審勝訴,高等法院19日再判馮光遠等3人勝訴,但全案還可上訴。
作家馮光遠、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及漫畫家蔡協崇(蔡虫)因建國百年晚會招標案,分別以記者會、撰文及漫畫質疑盛治仁「內神通外鬼」、「官商勾結」,盛治仁怒告3人求償100萬元,盛治仁一審敗訴,今天高等法院再判盛治仁敗訴,馮光遠等3人無需賠償或道歉,全案仍可上訴。
此案一審認為馮光遠等人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也盡合理查證義務,並未貶損盛治仁名譽,因此判盛敗訴。
不過,馮光遠因夢想家案痛批盛治仁「人渣公務員」挨告,因不願易科罰金「繳錢了事」,被判拘役20天入監服刑,出獄後還特別致電好友自稱「更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