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悲傷,五二0之後中斷的兩岸兩會溝通機制,因為二十六條人命(二十四人為陸客)緊急啟動,政治上的緊張不敵人命關天,而人命,已經無可挽回,無能施救。肇事之因,還是遊覽車!
根據《聯合報》統計,自二00八年開放陸客觀光迄今,十一起重大陸客交通事故,包含這起事故共造成八十三死一百五十九人傷:
2009年4月24日,遊覽車經台北市松高路,被施工起重機吊臂砸重,3死2傷。
2010年10月21日,遊覽車行經蘇花公路時,遭梅姬颱風土石崩塌墜海,20死2傷。
2011年4月27日,阿里山森林鐵路小火車翻覆,6死45傷。
2012年6月27日,遊覽車行經阿里山公路因剎車皮過熱,導致車體不穩遊客碰撞車頂車窗/8傷
2012年7月7日,遊覽車行經香山交流道翻覆,38傷。
2012年8月24日,遊覽車誤闖嘉義市機車地下道撞上隧道口,23傷。
2013年4月22日,遊覽車行經阿里山與對象卡車擦撞,10傷。
2013年8月23日,遊覽車司機喘不過氣在台東撞民宅,13傷。
2013年12月18日,遊覽車與聯結車在台九線發生車禍,15傷
2015年1月4日,復興航空松山飛金門GE-235班機墜落基隆河,班機上兩陸客團,28死3傷。
2016年7月19日,鉅龍旅行社遼寧陸客團國道自撞護欄,26死。
十一起中有九起和遊覽車相關,九起之中只有兩起非遊覽車之外力因素,包括颱風或工地吊車,其他全部是遊覽車本身的問題或司機的問題。這一次,遊覽車行進間火燒車,儘管尚未明原因,但在無外力撞擊下火燒車,玻璃窗沒撓開,逃生門沒打開,何從辯解?
遊覽車管制,行之有年,何以致此?不要說陸客了,二00六年十二月,梅嶺重大遊覽車事故,釀成二十二人死亡、二十四人輕重傷,是台灣自一九八六年年谷關車禍以來死傷最慘重的道路事故,死傷俱台灣人,事後檢討,再生胎遊覽車禁用,胎紋深度納入遊覽車定期檢驗,車齡十二年以上禁止經營遊覽車,大型客車強制加裝安全帶…,然後呢?
人為財死,或許是人性,但,不能叫別人死!
旅遊業者人盡皆知,台灣除了國光號是整車進口,所有大型遊覽車都是進口車底,另行拚裝,這能稱得上安全嗎?不出事就沒事,出了事,請問遊覽車業者,讓乘客身陷不安全之危境,這錢能賺得安心嗎?很遺憾的,就在今年三月遊覽車業者極力遊說放寬車齡十二年禁止經營遊覽車之限制,還請出學者說明車齡與安全無關,包括藍綠立委的支持,但學者終究還有點良心,提醒「相關單位」仍需說明如何降低陸客團遊覽車肇事率。四個月之後,事故再發生,而且是近年最慘,請問,到底誰能給我們一個說明:安全性,可曾是業者營利之外的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