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自己的課綱自己審」 參與有了,那教育實踐呢?

2016-07-2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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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審議大會,課程審議會還設有分組審議會。根據教育部在2014年7月修正公佈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vi],分組審議會按教育階段分為國民小學分組、國民中學分組、普通型及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分組、技術型及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分組。另外按特殊類型教育分為特殊教育分組、體育分組、藝術才能分組、其他視課程審議需要之分組。每個分組審議會設委員四十三人,同樣參與討論相關課綱內容與表決,並將決議送交審議大會進行最終審查與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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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屆首度納入學生代表的審課審議會中,教育部國教署科長蔡孟愷表示教育部規劃將遴選3-4名學生委員參與審議大會,並在分組審議會中每個教育階段分組中選出2-3名學生委員,在各特殊類型分組中選出1-2名學生委員。也就是說在審議大會中,學生代表的比例大約為6%-10%,而在分組審議會中學生代表的比例大約為2%-7%。由此比例可以看出學生代表雖不具有絕對的影響力,但是也並非完全人微言輕。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學生代表不直接介入課綱內容的制定(課綱內容的制定由中央主管機關主導),但不管在審議大會或是分組審議會中,學生代表跟其他的委員有同等的權利,都能透過投票影響最後課綱的通過與否。這裡就產生了一個是否審議委員需要具備相關知識的灰色地帶,一方面審議委員不直接制定課綱內容,只對送審的課綱進行把關,理論上可以不需要具有完整的專業知識,只要能代表不同群體發表相關意見即可(例如課綱中如有涉及歧視少數群體的內容能被提出並修正),但要更客觀全面的討論課綱內容,就會涉及一定的專業知識與相關經驗(例如委員會對教學內容的難度和結構提出意見),而最後表決的時候需要做通盤的考量,因此也不能斷言相關領域的知識與經驗是不必要的。

教育部長吳思華與反課綱學生會談(教育部)
2015年,時任教育部長吳思華與反課綱學生會談。(教育部)

學生參與審課綱到底是實踐公民參與還是代表特定群體發聲?

學生參與課綱審查的爭議其實涉及到一個核心問題,到底我們課綱審議會(課審會)的委員在課綱審查的過程中需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個問題在社會上可能沒有高度一致的見解,但在課綱審議委員組成的設計中,可看出其主要希望納入不同領域的代表。如「高教法」第42條所規定,非政府代表之審議大會委員包括「國內具教育專業之專家學者、教師組織成員、校長組織成員、家長組織成員、其他教育相關之非政府組織成員及學生代表」,並且「單一性別不得低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政府機關代表及非政府代表中,均應包含具原住民身分者。」,由此可看出其對社會不同族群的多元化和代表性的重視。例如專家成員可以針對課綱內容的專業問題發表意見,校長組織成員能根據學校運作的實際情況來對課綱提出修正,家長組織成員可能包含各行各業人士,能豐富教學內容的多元性,並讓家長提早了解課程內容的規劃,而不同族群的代表能分享自身的經驗與觀點來完善課綱內容。那我們對學生代表的期望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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