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舊制勞退金提撥 7縣市11企業遭開罰

2016-07-2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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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各地方政府開罰的企業中,多數是因不理會地方機關的警告函而遭罰,而當中又以製造業居多。此非該企業。(資料照,盧逸峰攝)

遭各地方政府開罰的企業中,多數是因不理會地方機關的警告函而遭罰,而當中又以製造業居多。此非該企業。(資料照,盧逸峰攝)

舊制勞工退休金2016年起,要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預備金,7月起各地方主管機關因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提撥不足,因此陸續開罰11家事業單位。勞動部今(26)日表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者,依法可處新臺幣9萬到45萬元罰鍰,呼籲業主儘速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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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2015年2月4日修正公佈的《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該於每年年底,檢視下一年度達成退休條件的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隔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未完成足額提撥遭罰者 製造業佔多數

勞動部指出,符合舊制規定的事業單位總數為12萬3000家,目前有9萬8000家,共約8成左右的事業單位,已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剩餘的尚未完成足額提撥。而地方政府自2016年4月起,針對1萬6000多家尚未補足差額的事業單位發函,要求說明,目前已有7縣市11家企業遭罰,其中多數是因不理會而遭罰,當中又以製造業居多。

勞退預備金已足額提撥 預計未來無太大負擔

根據勞動部統計,往年事業單位全年提撥勞退準備金總額,平均約是600億元,2015年提撥總額則增為836億元,而2016年1至6月已提撥1674億元。未來因今年已足額提撥勞工退休預備金,且退休人數逐年減少,將不會有太大的負擔。

勞動部表示,違反《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者,依法可處新臺幣9萬到45萬元罰鍰,地方政府自7月起開始陸續裁罰,目前已有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新竹縣政府、竹科管理局、臺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7個地方主管機關裁罰。勞動部特別呼籲,本年度尚未補足差額之事業單位應儘速補足,並應持續每年檢視並繳納差額,以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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