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不容易成功,但是不改革國家就等著失敗吧!這個國家退休的公務員、公立學校教師、軍人與及法官或相關職務的族群,如果大多數人(超過七成)每月領取的退休金(或相類似的俸額)比國民平均所得還要高,多數的納稅義務人會覺得這是合理的制度嗎?還在職場上奮鬥的受薪族群,繳交所得稅(大約是5%~20%的薪資)給前述所謂廣義公務員當薪資之外,還要負擔這些退休公職的退休金,這樣是公平合理的制度嗎?
沒錯,現行的制度是政府對公職人員(以下統稱公務員)的允諾,但是法律不是只有死板板的『信賴保障』原則,更要有符合情法理與善良風俗的基本要義。所謂的善良風俗絕非情緒的戴帽子,而是需要更冷靜的思考,公務員的退休制度確實合乎台灣的民情嗎?目前國家每年的預算大約超過百分之十五是編給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给付,也就是每位納稅義務人繳交的稅金中大約有六分之一是退休公務員領走的。問題出在,這些退休公務員的每月退休金,竟然比多數正職的勞工、農民等實質薪資還要多,這樣的制度還有社會公義嗎?
大家都知道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不是瞬間形成的,目前優渥的條件也是經過幾次的調整的結果。法律本來就有修正的空間,而社會正義的落實就是政府應該面對的最大責任。馬基維利說過『殺父之仇易忘,奪財之恨難消』,年金改革是最難的挑戰,尤其面對能言善道、文才過人、思慮縝密、熟稔系統的公務員族群,更是不容易把這件事情做好。
年金改革委員會已經啟動了,媒體、網路上討論的聲音也陸續出現對壘互嗆的情勢。其中,反撲最大勢力最大的就是公務人員這一塊,代表公務員的委員透過公職生涯訓練出來的技能,搶得版面、控制會場情緒,試圖扭轉改革的方向。其實,各個年金基金有其專用的帳戶與管理機制。今天各年金的最大管理人-中華民國政府,希望找來各個利害關係人檢討年金基金運作的細節,結果其中一個股東只沉迷於過去豐厚的獲利,而無視外界管理的困境,不願共體時艱。如果,這個年金基金的關係利害人認為政府的作法不足以取信,那就清算了結吧。請公務人員(含現職與退休者)組成一個委員會,在一定時程內由中華民國政府把既有的基金規模,轉交給公務人員退休年金基金管理委員會自行運作,政府還是繼續對現職公務員負擔必要的保險與分攤退休儲金,至於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就由該基金妥善營運,日後盈虧自行負責。
一個積極正面的企業團體也許可能訂下優渥的退休條件,鼓勵員工積極做事,在企業內累積經驗。但是,企業面臨經營上的困難也會適時調整退休或既有的福利制度,而不會一昧墨守成規,讓退休的員工拖垮公司,害慘正在努力上班的員工。
正在爭取維護既有退休津貼的公務員在法理上也許站得住腳,但進入檢視該法是否合乎善良風俗的深層檢視的時候,就不見得站得住腳了。當然,最後的殺手鐧,就是不願以中華民國政府為年金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團體可以透過民法程序退出目前的機制,由他們自行管理其年金基金的運作吧!
*作者為資深教師,水利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