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與遠雄就大巨蛋何去何從持續無共識,就連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雙方的解讀也能有天差地別的2個版本,為此,市府還得提出「抗告」,要求最高行政法院完整解釋。遠雄於2日意思明顯表示將不會就公安議題提出「施工計畫」,且預計很快會逕行進入工地施工。媒體關心市府有何制衡遠雄的策略?都發局長林洲民3日表示,「我不相信會有那麼激烈、不理性的行為,我們國家不是任意行為的國家」,但面對遠雄可能的突擊,有何懲罰性制衡機制?林僅表示,今日沒有準備相關回應,讓外界對市府公權力的力度捏一把冷汗。
北市府與遠雄「不合」的程度,已經到了兩邊都刻意用不同且利己的邏輯來解讀事情,就連大巨蛋究竟屬不屬於「公共工程」的基本問題都有很大的爭端,衍生出後續法規的適用、該走的程序等。當大巨蛋的根本定位不明時,一連串「不同調」的火球就只會越滾越大。
遠雄:大巨蛋自資興建 不是公共工程
林洲民表示,在與遠雄開會時,遠雄的邏輯聲稱大巨蛋「不是公共工程」,所以不需要提出「施工計畫」,但林在會中清楚的說,「大巨蛋是公共工程」,此外,中華民國每一個公共工程都要提施工計劃書,大巨蛋也不例外,因為與公共安全有關。
林洲民說,很多與會人士也訝異遠雄代表對大巨蛋基本觀念的偏差,遠雄代表在會中表示,因為大巨蛋是遠雄自資興建,所以不是公共工程,林表示不能認同,因為看一個BOT案(興建營運移轉案)不可以從單一面向來看,興建成本以外還有很多龐雜的計劃書,都不是單純的面向,他說,都發局與北市民都希望很快有好結果,實在沒有必要在一個基本的提出施工計畫上有爭執。
林洲民說,遠雄想要復工,但因為遠雄沒有按圖施工,要想復工就要走完完整的「審查」程序,而不是如遠雄說「報備」、「告知」、「備查」等「報而不審」的作法,這並不符合公共工程的程序,但遠雄卻執意如此。這樣的認知差距,還是起於雙方對公共工程的認定不一。
林洲民說,大巨蛋的防火避難審查有4次審查都沒有通過,要怎麼走接下來的環評、都審、建照執照審查?審查程序沒有完成,要怎麼復工?但按照法律規定,基於公安,遠雄是可以「先行報備施工」的,並不是「復工」,林洲民說,這方面,台灣有很完整的建築法規與自治條例規範,一切需依法執行。
遠雄若逕行施作?林洲民:我不相信會發生
由於遠雄於2日已表示,將不會透過市府要求提出「施工計畫」審查的程序,很快就會進入大巨蛋工地,逕行施做有公安疑慮的部分,媒體關心,若遠雄果真如此,北市府會有什麼因應或懲處?
林洲民表示,「這是個假設性的問題,台灣公共工程史從來沒有發生過那麼激烈、悲劇,以及各自表述的一個案例,我不相信會發生在這個事情上」,原因很簡單,大巨蛋是公共工程,自有法律約束,且法律要大家來遵守,他再次重申,「我不相信會有那麼激烈、不理性的行為,我們國家不是任意行為的國家」,隨後表示不願意再去回應這樣的假設,「我就是不相信」。
至於可以透過什麼樣的法律規範遠雄?林洲民說,按照《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21條,以及《建築法》第63條,但對於媒體關心《建築法》中並無懲罰性條款,市府打算如何制衡遠雄?林洲民僅表示,今日沒有做相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