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太陽花學運所引發的324「行政院驅離」衝突事件,事後經前立委周倪安自訴,提告時任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涉嫌殺人未遂、傷害及強制罪,台北地院今(18)日進行一審宣判,最後宣判黃昇勇無罪。對此,民間司改會發布由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團發表的聲明,感嘆司法成就平庸的邪惡,即使5年過去,人民追訴國家暴力的路途仍困難重重。
聲明中指出,在324行政院驅離事件之後,曾有超過40位被害人提起自訴,但大多都被法院以程序理由技術性不受理;等到有法官願意受理調查後,卻不讓周倪安之外的自訴人追加成為當事人,只能以被害人身分在庭期最後陳述意見,顯見程序參與十分不足。
指警集體施暴 司改會聲明:這是國家組織性犯罪
針對黃昇勇的罪行,聲明中表示,324當日黃擔任現場指揮官,放任員警強行用警棍毆打、盾牌剁擊、甚至以強力水柱直射和平靜坐民眾,且在蒐證光碟能看出,當時許多警察集體性對和平靜坐的民眾施暴,顯然並非個別員警失控行為,而是國家組織性進行犯罪;但最後卻判黃無罪,難道司法認為他不用對國家暴力負責?
聲明中寫道,台灣作為曾經長期遭受威權統治的國家,許多人民在陳抗中追求民主,時常遭受國家暴力卻無力反擊,除了因為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下,難以指認個別加害人,更重要的是,「舊型態的司法系統時常是加害體系的一環,使得究責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們如何能期待國家權力受到節制而停止與人民為敵?」聲明中也直言,台灣自詡保有民主法治精神,卻在本案審理時以依法令的行為作為個人免責的藉口,顯然忽視了平庸的邪惡之所以孳生,正是藉由科層體制下縝密的分工、冗長的流程,使分工稀釋個人自主判斷的責任感,讓一群再平庸不過的人,成就如國家暴力這樣巨大的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