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去年全臺各地發生缺水危機,監察院監察委員耗時1年調查,發現臺灣每年浪費水資源達60億噸,當中,自來水漏水便占了6分之1;此外,監委還發現經濟部推動的「節約用水優惠措施」不符合經濟效益,以及水庫優養化貽害水質等問題。為此,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日通過糾正行政院、經濟部。
自來水漏接10億頓 管線更新費時需100年
監察院指出,相較於日本東京3%的自來水管漏水率,台灣2015年漏水率超出16%,「實在過高」,而當中的自來水管線年汰換率僅1%,需花費100年的時間來更新。「每年漏水達10億噸,等同2.5座的石門水庫蓄水量」。
此外又是什麼因素,導致台灣水資源每年流失60億噸?監察院表示,由於管線因素,每年農業用水在輸送過程中漏失約50億噸,但行政院農委會2001年至2015年6月改善灌溉渠道僅0.49萬公里,需要200年才能汰換完成,造成大量水資源每年在輸送過程中不斷流失。
「節約用水優惠措施」水價過於低廉 自來水業無資金汰換管線
為何自來水管線汰換進度如此緩慢?監察院以2014年國人水費支出占總消費支出僅0.43%,低於世界衛生組織認定2%至4%的合理範圍為例,指出當中水價的不合理性,導致自來水事業無足夠資金汰換管線。
監察院表示,經濟部未依《自來水法》授權訂定水費折扣辦法,就貿然實施「節約用水優惠措施」,但因水價過於低廉,2010年台水公司與金門水廠售水量不減反增,而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售水量雖有下降,但節水1度必須付出49.76元,遠超出同期平均水價的每度8.19元,達6倍之多,節水代價高昂,顯不符合經濟效益。
另根據監委調查,水庫優養化貽害水質問題嚴重,據環保署2015年環境水質監測年報顯示,國內已有35座水庫水質達優養程度,呈現普養的水庫數為12座,呈現貧養的水庫數則僅翡翠水庫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