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駐港解放軍不干預香港地方事務
《南華早報》指出,除了香港《駐軍法》以外,《基本法》第14條也有列明駐港解放軍的角色,即是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至於如「反送中抗爭」等只涉及社會治安之範疇,條文寫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的。不過同一條文又指出,港府可以向中央請求駐軍,維持治安與救助災害。
《基本法》第十四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治安。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地方事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駐軍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港府有責任保護香港自治,證明有能力掌握局勢」
《南華早報》報導,香港著名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吳謙的言論值得注意,過去北京當局主張「駐港解放軍不應干涉香港內政」,如今吳謙引用《駐軍法》作為北京介入香港事務的法源,又稱中國當局密切關注香港事態發展,「我覺得這表示,人民解放軍正處於觀察香港情勢的階段,駐港解放軍就像一艘潛水艇,正慢慢浮上水面。」
劉銳紹認為:「北京擔憂外國勢力干涉香港事務,就用駐港解放軍的存在來暗示,它可以依法讓解放軍發揮作用。」他並建議反港府示威者,日後應避免攻擊中聯辦的機構與設施,也不要挑釁駐港解放軍。
香港民主派政黨「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表示,北京的立場越來越強硬、香港市民對港府失去信心之際,「港府有責任向全世界傳達,它將如何維護與保護香港自治」,港府也有責任向北京與香港市民證明「港府有能力可以掌握局勢」,因為港人絕對不想要解放軍接管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