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偵辦扁案的特別偵查組將走入歷史,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向行政院院長質詢時,指出特偵組掌權過大,又易有政治力介入疑慮,行政院應研擬提案解決特偵組組織爭議,而法務部已擬具說帖,將建請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廢除特偵組。對此,檢察總長顏大和也說,「沒意見」。
原本被寄予重望,專辦高官的特偵組,卻屢遭外界質疑辦綠不辦藍,且美韓等國早因成效不佳,廢除特別偵查官制度,目前僅我國保有此制度。
蔡易餘書面質詢林全,指最高檢依法設立特偵組,但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掌握人事權,又欠缺完整監督機制,致使特偵組掌權過大,且當時立法未考量《刑事訴訟法》正當程序,導致訴訟程序紊亂,易有政治力介入偵查的疑慮,因此建請行政院研擬法案,解決特偵組組織爭議。
《壹週刊》報導,邱太三回覆蔡易餘書面質詢時,主張廢除特偵組,提出五大理由:影響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違反行政法上機關與職務不兩立原則;概括條款明訂特偵組事務管轄、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檢察官據有司法屬性、無設置特偵組必要;違反再議程序及案件管考制度等。
對於解決特偵組組織爭議,法務部官員表示,法務部已擬具說帖,建請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希望能促成特偵組退場,解決檢察組織疊床架屋情形,讓刑事訴訟程序運作回歸常軌。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審慎處理中,檢察總長顏大和則回應,沒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