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顧著成為寶可夢大師,趁著走到腿痠坐下來關心一下時事,才發現Uber連署已經突破五萬關卡,並且官方發了篇說會更努力溝通修法,但實質上沒有透露什麼訊息的公告。對於Uber網路上毀譽參半,身為一個沒有搭過Uber卻也不反對Uber的人,發現在反Uber的陣營裡普遍有一些,雖然聽起來又很有道理,仔細想卻不夠充分的說法,以下在這邊解析:
【Uber不合法,不是營業用車也沒有職業駕照,憑什麼上路?】
(一)首先執著於執照前,先要知道「職業駕駛」跟「一般駕駛」的區別,事實上也就只是考照時多了『曲線進退』、『曲巷調頭』、自排要加考手排的『換檔穩定測試』與『上下坡道』。「一般駕駛執照」與「小客車職業駕駛執照」對於駕駛有沒有幫助?只能說見仁見智,就我的觀察,計程車也是每天有車禍。
再來是「營業用車」與「非營業用車」,其實大致上差別只是稅法遊戲(真要說,反而營業用車的稅金還省了近一半。)事實上是否為營業用車,跟消費者唯一有關係的就是保險,台灣的計程車至少要有150萬責任險,Uber並沒有在台灣加保乘客險,但確實總公司在美國有保相關險,並且在台灣也順利理賠過。
關於這點,除非你在乎的是究竟是台灣保險公司賺錢,或是美國保險公司賺錢,不然除了透明程度需要加強,只要確實有保險,也沒什麼好執著。
【Uber違法又不願意溝通,根本欺負台灣市場小!】
(二)關於「Uber 做法就是違法」這個根深蒂固的想法,可以參考上一點思考,任何事情在合法前都是違法的。且政府跟Uber的交鋒,基本上我們都沒有親自參與,有的只有政府新聞稿跟一些網路名嘴放話,考量到政府的智慧以及媒體渲染的能力,這些資訊是否有參考性仍值得質疑。
唯一能確定的是,計程車作為政府背書壟斷的行業,品質仍不夠好;以及Uber作為盈利企業,必定會讓他們選擇跟當地政府達成協議,或退出市場。懸而不決恐怕是有其他考量,但不會是常態。畢竟私人企業不像政府有稅金無條件供養。(別忘了前幾天的新聞:就算資本龐大如Uber,面對詭譎局面,也必須跟著Google等前輩一樣棄守中國市場,接受併購條件。)
【Uber不過就是有技術背景的野雞車,如果Uber可以,那我家廚房空閒要開餐廳行不行?我家房間要當旅館行不行?】
(三)首先,對於任何成功「新創」的技術拆解永遠無法瞭解其核心價值,例如PokemonGo絕對不只是靠AR+LBS(Location Base Servise)就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