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民進黨議員張肇良、國民黨議員李雲強遭人檢舉涉嫌以親友作為人頭,不實申報助理費,張肇良5年得手1020萬元、李雲強則詐領超過362萬,桃檢認為此為7年以上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張肇良,而李雲強與其妻則分別以50萬、20萬元交保。
李雲強、張肇良均為前桃園縣議會第17屆縣議員,2人也都是現任第1屆桃園市議會議員。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有24萬元議員助理費,得聘用6至8位公費助理,公費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4萬元。
李雲強涉嫌自2010年擔任桃園縣議會議員起,以未實際擔任助理工作的親朋好友為人頭助理,向當時的縣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且出具之不實文書,好讓助理薪資撥至李雲強的人頭帳戶,並指示妻子孫頤婕持人頭帳戶提款卡提領,共計詐領362萬5448元。
張肇良詐領助理費的方式與李雲強如出一轍,以親朋好友作為人頭助理,且出具的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人頭帳戶,詐領金額高達1020萬7186元。
但張肇良與李雲強受訪時皆否認犯案,張肇良表示一向都是按法令申報,李雲強則稱是遭人報復,李妻也稱非常冤枉。桃園市議會表示,檢調到市議員的研究室,詳細內容並不太清楚;2位到案的市議員強調一切合法,全力配合檢方辦案。
李雲強、孫頤婕、張肇良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
而針對張肇良遭聲押一事,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12日表示尊重司法偵辦程序,期待檢方勿枉勿縱、公正辦案。至於張肇良是否違反廉政行為,廉政委員會也將同步啟動調查。